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楚雄拍卖房 > 楚雄拍卖房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鹿城字第20086724号的不动产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鹿城字第20086724号的不动产

起拍价:

¥350万

将于7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南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普法官:电话1:13987826891电话2:0878-722285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26.70675万

保证金:

¥3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50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01.5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鹿城字第20086724号,土地使用证号为楚土国用登字第04814号,建筑面积为501.58平方米,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甘家巷19号的房屋。

竞买须知

《竞买公告》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9日10时至2021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南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鹿城字第 20086724 号,土地使用证号为楚土国用登字第04814号,建筑面积为501.58平方米,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甘家巷 19 号的房屋。
2、起拍价:人民币3500000.00元(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保留价人民币3500000.00元(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6月8日8时起至2021年7月8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保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7月1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华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支行,账号:62328139400007539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8-7222851(普法官)0878-7222179(周警官)
举报监督电话:0878-7214021
联系地址: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竞拍公告

南华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县支行与高芳、罗吉龙、谢正武、李艳梅、李云寿、黎延仙(2018)云2324执恢78号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李云寿、黎廷仙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鹿城字第 20086724 号,土地使用证号为楚土国用登字第04814号,建筑面积为501.58平方米,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甘家巷 19 号的不动产进行网络询价。经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县支行与被执行人李云寿、黎廷仙双方共同选定,委托淘宝网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鹿城字第 20086724 号,土地使用证号为楚土国用登字第04814号,建筑面积为501.58平方米,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甘家巷 19 号的不动产。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李云寿、黎廷仙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联系人:普法官  周警官
联系电话:0878-7222851   0878-7222179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院印)

标的详情

标的物: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鹿城字第20086724 号,土地使用证号为楚土国用登字第04814号,建筑面积为501.58平方米,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甘家巷 19 号的房屋。

上一条:楚雄市鹿城镇雄宝路1126号楚雄云华花园酒店·饮食文化广场1幢1-3号商品房

下一条:嵩明县杨林职业教育基地(学府名邸一期)0302室司法变卖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