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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名城国际住宅小区11号楼8层2单元801住宅房地产

起拍价:

¥160万

将于3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武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郭虎琳:电话:0471-882088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76.4029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60万

单价:

¥1.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2.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拍卖须知    [请仔细、全部阅读本拍卖须知]      武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3月4日10时至2020年5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武川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标的以实物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金额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金额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金额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川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川县支行,帐号05543101040012114)。并在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第二天(如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武川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交付日期以法院通知为准。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后不交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存在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咨询电话0471-8820889 郭虎琳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影视西街和龙凤路交汇处

变卖公告

武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名城国际住宅小区11号楼8层2单元801住宅房地产的公告     武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3月4日10时至2020年5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武川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名城国际住宅小区11号楼8层2单元801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142.1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呼房权证新城区字第2015108712、呼房权证新城区字第2015108713号。起拍价:RMB1,600,000.00元(壹佰陆拾万元整),保证金:80,0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次。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武川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川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2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3日10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15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变卖成交后不交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 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川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川支行,帐  号:05543101040012114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支付宝-我的拍卖支付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71-8820889 郭虎琳                                             武川县人民法院    二0二0年二月十七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
1、实物状况: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名城国际住宅小区11号楼8层2单元801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142.10平方米,三室二厅一卫,层高约3米,建于2012年,钢混结构,坐北朝南,共26层,所在层数8层,用途为住宅。   装修状况:外墙1-3层挂石材,以上真石漆,保温、塑钢窗,语音防盗单元门;客厅、卧室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壁纸、背景墙,屋顶石膏吊顶、刮腻子,木制门窗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瓷砖到顶,PVC吊顶。水、电、暖、卫、通讯设施齐全,管道天然气、有线电视入户。   所占用土地的用途为住宅用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小区规模一般,道路硬化,有绿化,停车场,普通物业管理。
2、权益状况:《房屋所有权证》中登记的房屋所有人是许培东、韩玲娜,房屋所有权证号:呼房权证新城区字第2015108712、呼房权证新城区字第2015108713号(已查封)。标的物上已设立登记抵押,抵押权人为申请执行人包商银行武川支行。当前状况为使用。
3、区位状况:交通条件较好,繁华程度较高,配套公共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完备。
4、评估价值:1764029元,单价124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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