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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山国际茵特拉肯A】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麓山大道二段20号附13号5栋2单元16层1602号房屋

起拍价:

¥352.25217万

将于2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联系方式: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网拍办公室:电话1:17138306608电话2:400-0001219电话3:028-8125595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629.021733万

保证金:

¥3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352.25217万

单价:

¥1.8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麓山国际茵特拉肯A(2016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91.4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调查表拍品名称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麓山大道二段20号附13号5栋2单元16层1602号房屋权利来源执行裁定产权证书号监证1277895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单独所有)拍品现状规划用途住宅所在楼层16层总共楼层18层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191.45㎡户型5室2厅2卫朝向南权利限制情况有抵押、有查封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麓山大道二段20号附13号5栋2单元16层1602号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目前房屋暂时由被执行人居住,书面承诺拍卖成交后腾退。本次拍卖所展示的财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之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请有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查看。4.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或拨打
咨询电话:4000001219。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将于2024年02月22日10时至2024年04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2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533.3jxCFX,户名: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为规范司法变卖行为,维护变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变卖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 .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 . 网络服务提供者;3 .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 . 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参加竞买的企业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之后以受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变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2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3522521.70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变卖标的变卖预缴款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变卖预缴款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变卖预缴款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将变卖成交价扣除预缴款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账号:9558 8544 0201 6262 084;转账时务必备注:(2023)川7101执恢310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特别提示:买受人自行汇款或委托他人代付案款者,请汇款前务必联系本院。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有权裁定重新变卖。悔拍后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本院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七、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一、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或拨打咨询电话:400 000 121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8-81255950法院
监督电话:028-83430570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

变卖公告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关于网络司法变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变卖公告、图片、视频、变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变卖公告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将于2024年02月22日10时至2024年04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2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533.3jxCFX,户名: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麓山大道二段20号附13号5栋2单元16层1602号房屋;产权证书号:监证1277895号;建筑面积: 191.45㎡。 评估价:6290217.33元;变卖价:3522521.70元;保证金:35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倍数)。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对象规划用途为住宅,目前房屋暂时由被执行人居住,书面承诺拍卖成交后腾退。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成交过户可能会涉及高额的土地增值税、税费等,需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变卖标的物可能涉及欠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欠缴税费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欠缴税费的计算方式由税务机关核准,本次变价应缴税费的计算方式由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基于本次交易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并在买受人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同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本院审核通过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限售政策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相应的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标的物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具体房屋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二、变卖方式:1、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价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变卖。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若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2024年02月15日前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公司委托个人: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委托个人:随带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变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变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或拨打咨询电话:400 000 1219。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并在买受人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同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本院审核通过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2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院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记载的当事人地址等,在本次确定变卖日的3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本公告发布时间及变卖时间。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权购买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变卖预缴款,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尾款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账号:9558 8544 0201 6262 084;转账时务必备注:(2023)川7101执恢310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特别提示:
1、买受人自行汇款或委托他人代付案款者,请汇款前务必联系本院。
2、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变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要提示:变卖标的变卖预缴款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变卖预缴款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变卖预缴款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28-81255950预约看样电话:400-0001219法院
监督电话:028-8343057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西路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A3栋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

标的详情

调查表

上一条: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街道瑞东路100号5栋2单元1层1号

下一条: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南街1号1栋2单元11层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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