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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上海青橙】(破)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2501弄2号307室办公楼

起拍价:

¥114万

将于4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邢先生、朱女士:电话:021-65857708手机:1370161656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0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14万

单价:

¥2.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御上海青橙(N/A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综合

面积:

52.4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破产企业信息破产企业名称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查看企业信用标的物介绍拍品名称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2501弄2号307室办公楼,按现状拍卖拍品所有人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拍品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无抵押、无司法查封评估价值1140000元房地坐落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元)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2501弄2号307室52.491140000房屋用途办公楼总层数25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竣工日期2017年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商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03年9月22日至2043年9月21日止拍品介绍:(1)本次拍卖标的无抵押、无司法查封;(2)本次拍卖标的目前空置状态,房屋内部为统一装修。(3)本次拍卖标的虽为开发商名下一手可售商品房,但由于本次拍卖标的为开发商企业破产资产拍卖,不适用商品房质保规定,因此建议竞买人谨慎参拍,不要盲目参拍。鉴于本次拍卖标的特殊性,如本标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装修质量、配套电器、卫浴设备等瑕疵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管理人、拍辅机构和法院均无关。
(4)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照房屋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5)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维修基金、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管理人处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6)办理标的移交当日前房屋如有欠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由委托方承担解决,标的移交的次日起与本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特别说明:以上关于拍卖标的介绍内容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4月24日10时至2023年4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名下的破产财产: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2501弄2号307室办公楼(建筑面积52.49平方米),按现状拍卖。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拍卖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房地产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全权承担。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一切责任。 如未满足前述竞买人资格参与竞拍的,则视为本次拍卖未成交,已缴纳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并重新进行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人应于2023年4月1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并评估相关风险。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做转让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不能过户的任何法律责任。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本次拍卖已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管理人和拍辅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认真了解、实地查看本次拍卖的标的,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须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物所在区域规划、拆迁、户籍登记、企业注册登记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独立判断自担风险(后续所涉及的所有责任与费用均由买受人全权承担,管理人及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对拍卖标的的认知疏忽和误解责任。 

十、买受人逾期未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足额支付拍卖款或未按规定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及清偿本案破产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一、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维修基金、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管理人处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买受人应在竞买前应向所涉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公共事业及物业进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办理标的移交当日前房屋如有欠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由委托方承担解决,标的移交的次日起与本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十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有关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3701616564(邢先生)、021-65857708(朱小姐)法院
监督电话:021-5895-19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咨询。 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4月24日10时至2023年4月25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3.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4.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5.拍卖成交,拍卖标的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管理人处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办理标的移交当日前房屋如有欠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由委托方承担解决,标的移交的次日起与本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拍卖成交,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公共事业及物业的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6.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7.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8.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1.拍卖标的: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2501弄2号307室办公楼(建筑面积52.49平方米),按现状拍卖。房屋坐落谷阳北路2501弄2号评估价(元)1140000部位307建筑面积(平方米)52.49房屋类型办公楼竣工日期2017总层数25土地用途商业使用期限2003年9月22日至2043年9月21日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4月19日前联系,联系人:邢先生/朱小姐;联系方式:021-65857708/13701616564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起拍价:114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次。 3.特殊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无抵押、无司法查封;(2)本次拍卖标的目前空置状态,房屋内部为统一装修。(3)本次拍卖标的虽为开发商名下一手可售商品房,但由于本次拍卖标的为开发商企业破产资产拍卖,不适用商品房质保规定,因此建议竞买人谨慎参拍,不要盲目参拍。鉴于本次拍卖标的特殊性,如本标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装修质量、配套电器、卫浴设备等瑕疵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管理人、拍辅机构和法院均无关。
4、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照房屋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5、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维修基金、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管理人处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6、办理标的移交当日前房屋如有欠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由委托方承担解决,标的移交的次日起与本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三、咨询与调查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13701616564(邢先生)、021-65857708。2. 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3.本次拍卖的标的以房屋、土地的现状和相关权属现状进行拍卖(包括瑕疵和风险)。管理人和拍辅机构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管理人、拍辅机构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管理人、拍辅机构对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的权属和建筑质量、品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4.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照房屋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5.本次拍卖以标的房地产权证书登记所载建筑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放低产权证书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如在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中存有超出范围、违章、无证等部分房屋需要拆除或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的,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其他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6.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该房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7.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如因政策法规限制,拍卖标的不能办理相关权属变更过户手续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拍卖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房地产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辅单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2023年4月19日前提交至拍辅单位,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的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维修基金、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管理人处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买受人应在竞买前应向所涉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办理标的移交当日前本标的如有欠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由委托方承担解决,标的移交的次日起与本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2.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拍卖成交价累进递减计算,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收费比例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收费比例0.9%;1000万以上的部分,收费比例0.6%,封顶为25万元),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15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001265029300061587;开户行:工行上海市中山北路支行】。(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15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户名: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营业部汇款账户信息:439083759647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辅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东门2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买受人在接到管理人的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房屋交接时的现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2.拍卖成交且付清全款后,买受人需等待法院作出相关审税、过户等法律文书后,持前述法律文书、管理人和拍辅机构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自行到拍卖房地产所属的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及登记手续和支付相关税费,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十一、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701616564(邢先生)、021-65857708(朱小姐)法院
监督电话:021-5895-19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标的详情

破产企业信息破产企业名称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查看企业信用 标的物介绍拍品名称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2501弄2号307室办公楼,按现状拍卖拍品所有人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拍品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无抵押、无司法查封评估价值11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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