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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206国道西侧金湖园3幢4层403号

起拍价:

¥62万

将于12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侯女士:18310611360

拍卖平台: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10.5699万

保证金:

¥7000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62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7.6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4日10时至2022年2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caa123.org.cn/pages/court_detail.html?&courtId=
6)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1月2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线支付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10日内缴纳,由本院通知的具体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2021)京0114执恢946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59329160】;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看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价全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特别注意:竞拍人为自然人的,竞拍人家庭或个人应符合限购政策,并在竞拍前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后参与竞拍,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存在难以腾退交付风险,需买受人与原所有权人自行协商腾退交付事宜,请竞买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特别提示:本院已于2021年5月17日将报告和主张承租权的执行通知书张贴于标的物,告知承租人提交书面材料向本院主张权利。自通知之日至发布拍卖公告,本院未收到任何人提交书面材料主张承租权利或者其他占有权益,故租赁情况和实际占用情况尚无法知悉。本次拍卖公告发布的关于标的物的租赁情况,不具有确认租赁合同和租赁权是否有效的保证效力,亦不保证实际有无租赁。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有、使用收益的风险。如因该标的物的租赁情况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案外人或者买受人等利益相关主体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等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解决,异议、复议审查期间或者案外人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法院无法为买受人办理交付,需等待审查或者审理结果,再行决定是否交付以及何时交付。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特别提醒:本院未委托除本公告指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司法拍卖,包括本公告指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内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法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时,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有权拒绝并可以向本公告预留的监督电话举报。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其个人名义与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签订的协议或者提供相应服务的,属于民事主体意思自治从事的民事活动范畴,与本院司法拍卖行为无关。请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提高警惕。疫情期间,法院办理该拍卖标的的过户工作可能受到影响,疫情宣告解除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10-8012228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80122283,侯女士。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4日10时至2022年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caa123.org.cn/pages/court_detail.html?&courtId=
6)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206国道西侧金湖园3幢4层403号房产:房屋所有权人:程某根;房屋建筑面积:117.66㎡;标的总层数:4层;拍卖标的:4层;结构:混合结构;房屋规划用途:住宅;产权证号:晥2016东至县不动产权第0003228号;评估价:110.5699万元,起拍价:62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存在难以腾退交付风险,需买受人与原所有权人自行协商腾退交付事宜,请竞买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特别提示:本院已于2021年5月17日将报告和主张承租权的执行通知书张贴于标的物,告知承租人提交书面材料向本院主张权利。自通知之日至发布拍卖公告,本院未收到任何人提交书面材料主张承租权利或者其他占有权益,故租赁情况和实际占用情况尚无法知悉。本次拍卖公告发布的关于标的物的租赁情况,不具有确认租赁合同和租赁权是否有效的保证效力,亦不保证实际有无租赁。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有、使用收益的风险。如因该标的物的租赁情况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案外人或者买受人等利益相关主体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等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解决,异议、复议审查期间或者案外人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法院无法为买受人办理交付,需等待审查或者审理结果,再行决定是否交付以及何时交付。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特别提醒:本院未委托除本公告指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司法拍卖,包括本公告指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内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法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时,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有权拒绝并可以向本公告预留的监督电话举报。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其个人名义与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签订的协议或者提供相应服务的,属于民事主体意思自治从事的民事活动范畴,与本院司法拍卖行为无关。请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提高警惕。疫情期间,法院办理该拍卖标的的过户工作可能受到影响,疫情宣告解除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特别提示: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包括成本价出售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房产)的相关法律政策,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负担。拍卖成交后,如拍卖标的属政策性房屋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或者综合土地价款的,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向本院提交相关票据,由本院自拍卖款中支付给买受人。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时间:自2021年11月05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工作日09:00至11:00;14:00至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8310611360侯女士。

五、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1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10日内缴纳,由本院通知的具体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2021)京0114执恢946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59329160】;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物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206国道西侧金湖园3幢4层403号房地产的保证金:7万元。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中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10-80122283,侯女士;
举报监督电话:010-80122288。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房产)拍卖标的标的名称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206国道西侧金湖园3幢4层403号标的所有人程某根标的性质不动产评估鉴定基准日 权益状况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京0114执恢946号房屋所有权证皖(2016)东至县不动产权第0003228号出租(占有)情况房屋用途住宅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拍卖成交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实物状况和区位状况有关拍卖标的的实物状况、区位状况详情参见附件中的拍卖报告,评估报告记载的实物状况和区位状况以评估价值时点为准。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以实际看样确认为准。咨询联系电话:18310611360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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