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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28号王府花园6栋2906室

起拍价:

¥169.4103万

将于1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湘阴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女士:手机:1507407979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69.4103万

保证金:

¥16.941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69.4103万

单价:

¥1.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0.8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标的物名称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28号王府花园6栋2906室执行案号(2022)湘0624执恢448号标的物情况说明
1、标的物所在地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28号王府花园6栋2906室
2、标的物产权证号004839123、房屋用途住宅
4、建筑面积140.87平方米
5、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
6、所在楼层?空间布局29/317、是否共有?否
8、有无抵押情况有抵押
9、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已查封,本院有处置权
10、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11、欠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12、是否腾空?有无钥匙?否(协助腾空)、无13、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卖双方的税费以实际产生的为主。14、有无租赁?无15、有无优先购买权?-16、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17、特别事项说明1、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拍卖物的物业费交纳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咨询,并由买受人实际承担。3、拍卖成交后,湘阴县人民法院仅负责出具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文书,后续具体办证、交费等事宜由买受人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规定及具体要求自行跟进办理。4、本院的司法拍卖,除本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和
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1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院已将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给湖南华运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除公告中发布的辅助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外,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其他中介冒用均违法。任何其他中介机构隐瞒法拍事实,与其客户签订的中介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为避免产生超出正常司法拍卖的支出,竞买人请勿通过中介或者其他机构参与竞拍。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负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码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意向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6941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定,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标的名称以及本案执行案号:(2022)湘0624执恢448号)。户名: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湘阴支行账号:4300 1690 0660 5912 3456-017009并在尾款缴纳后十五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湘阴县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有关拍卖标的物(过户资料)办理、交付手续。(领取材料的具体时间请向承办法官确认。)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五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费,相关费用自理。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5074079796
举报监督电话:0730-2265723承办法官:叶法官 19918035235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湘阴县人民法院2022年12月27日

竞拍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湘阴县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28号王府花园6栋2906室房屋的第一次拍卖公告湘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30日10时至2023年1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30/03/机构名称: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28号王府花园6栋2906室(权证号码:00483912号);用途:住宅;面积:140.87平方米;分摊面积:23.82平方米;所在层/总楼层:29/31;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时间:2003年9月28日;登记时间:2005年11月14日,抵押情况:有抵押,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拍卖标的物可移动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1694103.00元,起拍价:1694103.00元,保证金:169410.00元,增价幅度:8470.00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详情参见下方可下载的评估报告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勘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符合法院拍卖房产所在地人民政府购房政策条件的,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如需看样请与法院委托机构湖南华运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15074079796(刘女士)。预约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为坚决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落实“精准调控”的要求,根据长沙市购房限购相关政策,参与本标的物的竞买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在竞拍前须自行通过长沙住房APP平台或者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进行购房资格审查。若竞买人无购房资格参与竞拍,拍卖成交后,因竞买人不符合长沙市房屋限购相关政策无法过户,该种情形应视为竞买人悔拍,应承担悔拍的相应法律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1、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物的物业费交纳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咨询,并由买受人实际承担。
3、拍卖成交后,湘阴县人民法院仅负责出具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文书,后续具体办证、交费等事宜由买受人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规定及具体要求自行跟进办理。
4、本院的司法拍卖,除本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湘阴支行,账号:4300 1690 0660 5912 3456-01700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标的名称以及本案执行案号(2022)湘0624执恢448号。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视为悔拍,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时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未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15074079796
举报监督电话:0730-2265723承办法官:叶法官 19918035235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湘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30/03)”、“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湘阴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7日

标的详情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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