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深圳拍卖房 > 龙岗拍卖房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南约村绿色满庭芳B-402房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南约村绿色满庭芳B-402房

起拍价:

¥211.41288万

将于1月1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13380007125电话2:0755-28916826电话3:400-828466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30.332525万

保证金:

¥21.141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11.41288万

单价:

¥1.7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2.7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拍卖裁定、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通知书.rar不动产登记信息结果告知单.rar

变卖须知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南约村绿色满庭芳B-402房产的须知(2022)粤0307执恢577号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9日10时至变卖期60日届满当天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7,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特别提示:
1、根据现行国家及深圳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竞买人应当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因竞买前未向相关部门充分了解目前相关房屋限购政策参加竞买,构成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
2、变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代理人与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13380007125或0755-28916826),提交竞买所需的委托材料可先咨询13380007125,材料不全不予接收;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具体金额以变卖公告为准),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变卖成交尾款(变卖成交价扣除变卖预交款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账号:30207106440345),并在付清款项后按法院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德政路8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变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买受人未自行审核清楚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变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上述一切税、费的承担主体及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原权利人应当负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变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1)对可以申请变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变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变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法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申请变卖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法院向买受人出具《变卖成交缴款通知书》,买受人必须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尾款。
(3)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变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变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4)竞买人如有申请变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5-8486113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司法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8284666、13380007125、0755-2891682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变卖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南约村绿色满庭芳B-402房产的公告(2022)粤0307执恢577号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9日10时至变卖期60日届满当天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7,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魏章龙、田晶名下各占50%权利份额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南约村绿色满庭芳B-402【不动产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95878号】的房产一套,证载建筑面积为122.75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准为准,房产、资产详细信息请查看评估报告书或本页面最下方附件。截止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向法院申报租约材料。租约、房产居住、租赁情况等,需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如有纠纷,竞买人自寻法律途径解决。该房屋自2020年8月至2022年8月,共欠物业管理费12317.1元(人民币,下同;包含维修基金等),继续产生费用中。定向询价结果:3303325.25元,变卖起拍价:2114128.8元,保证金:211413元,增价幅度:10571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特别提示:
1、根据现行国家及深圳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竞买人应当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因竞买前未向相关部门充分了解目前相关房屋限购政策参加竞买,构成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
2、变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代理人与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13380007125或0755-28916826),提交竞买所需的委托材料可先咨询13380007125,材料不全不予接收;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如需看样的,请在开拍前10日与辅拍机构联系(联系电话13380007125或0755-28916826)。并请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案号(案号在标题右下方可查看)”】发送至手机号码13380007125,作为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准时到达。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无钥匙房产需业主同意方能安排看样看样集中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南约村绿色满庭芳B-402。法院委托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变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咨询变卖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22-2870。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变卖可贷款竞拍,具体事项请详阅《变卖须知》第十九条。

六、变卖成交后:
1、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缴足变卖余款、签订《变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该业务可在线上办理:竞得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服务事项,进入申办页面后,竞得人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要求上传《变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居民户口本、社保或个税缴纳明细等申请材料。竞得人也可预约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2、公积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竞得人可在申办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版《购房资格证明》。竞得人如需要盖实体章的纸质证明,可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仅限于本次住宅类法拍房的过户之用途。
3、竞得人应在签订《变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4、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变卖并重新变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5、法院仅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变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七、变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上述一切税、费的承担主体及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原权利人应当负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变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月16日前与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截止至变卖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申报。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法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2114128.8元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账号:30207106440345),款项全部缴清后,法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款的,需向法院说明原因并提交书面申请,法院同意后方可延期缴款。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是法院对该变卖标的物进行变卖的唯一交易平台,法院未委托或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法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变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司法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8284666、13380007125、0755-28916826。法院
监督电话:0755-84861137。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德政路8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港城华庭] 深圳市福田区国花路港城华庭3号塔楼19A房产

下一条:[碧岭华庭] 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碧岭华庭1号楼2-3203房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