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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东路168号左岸右岸公寓2号栋2406房屋

起拍价:

¥68万

将于1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虞路霏:手机:1775289002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85万

保证金:

¥10.2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68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7.1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产调表.rar裁定书1-1.rar裁定书1-2.rar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有委托需求的,请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授权手续。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一致),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即变卖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680 000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及网络变卖辅助单位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及竞买标的,账户如下:户     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府支行账     号:82010100000167047300048083银行联 行 号:314551002045尾款支付后与承办法官约定时间(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350号)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价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任不按期支付变卖价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的,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交易环节而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变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法院将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变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送达至有关财产管理部门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变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管理机构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缓申请及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涉及需腾房的标的,具体腾房时间需与承办法官联系另行确定。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撤回变卖、变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400 876 2023(湖南路成拍卖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731-85890303(该电话仅为监督电话,样品咨询等请联系上述咨询电话)执行法官:18817135017 (陈法官,该电话仅为成交之后交接电话,样品咨询等请联系上述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350号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变卖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2日10时至2023年3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 0731/05,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东路168号左岸右岸公寓2号栋2406房屋,权证号码:20190178408;房屋用途:住宅;产权面积:87.12平方米;建成时间:2011年;领证时间:2019年05月27日;总楼层为24层,标的物位于第24层;户型为:2室2厨1卫;装修情况:精装;占用情况:有,承租情况:有,是否可以看房:是。本次拍卖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床、空调、冰箱、电视机、洗衣机、沙发、茶几)。其他未尽事宜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变卖价:680 000元,变卖预缴款:680 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保证金:102 500元(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反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特别提醒】:上述房产竞买参与人,须符合当地政策要求。如有意向者请至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问询。如因不符合购买条件后续会影响过户,本院概不负责,请各竞买人慎重考虑。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9:30点-16:30点)。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湖南路成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 876 2023、177 5289 0023。3、看样时间:电话预约。(特别提醒: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即变卖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680 000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交易环节而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法院将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变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送达至有关财产管理部门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管理机构或其它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缓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提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府支行,账号:82010100000167047300048083,银行联行号:314551002045(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2)湘0103执5546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价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任不按期支付变卖价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的,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 876 2023、177 5289 0023(湖南路成拍卖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731-85890211(陈法官)(该电话仅为监督电话,样品咨询请联系上述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350号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 https://sf.taobao.com/0731/05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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