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九江拍卖房 > 庐山拍卖房 >庐山市南康镇柳絮路西自建房(星房权证南康字第000230号)房产

庐山市南康镇柳絮路西自建房(星房权证南康字第000230号)房产

起拍价:

¥69.1251万

将于12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庐山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网拍小组孙:电话:0792-266302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3.4375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9.1251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10.3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京东询价.pdf阿里询价.pdf工商询价.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28日10时至2022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2/02,户名: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庐山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庐山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2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4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职能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标的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8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庐山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庐山市支行,账号:6228400937130055569),并在交纳尾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庐山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具体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遇节假日法院处理时间顺延)。交纳尾款后,法院仅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过户材料,标的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于开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并处理;若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其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未按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此次拍卖辅助服务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当事人各自承担。涉及办理权属转移之前,根据法律、法规应由被执行人缴纳但未缴清的相关费用,从拍卖款中扣除缴纳。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七、特别提醒,请勿在休息时间来电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92-26752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0792-2552975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竞拍公告

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庐山市南康镇柳絮路西自建房(星房权证南康镇字第000230号)房产的公告(第二次拍卖)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8日10时至2022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2/02,户名: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评估报告)拍品名称庐山市南康镇柳絮路西自建房(星房权证南康镇字第000230号)房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拍品所有人徐火生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房屋用途:住宅;   土地性质:出让;租赁情况无钥匙 其他情况 拍品介绍估价对象为庐山市南康镇柳絮路西的一处自建房,产权证号为:星房权证南康镇字第000230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210.33平方米,建筑物总楼层为2层,无电梯,户型为5室2厅2卫。  估价对象基本状况表权利人产权证号座落房屋层数/总层数房屋用途建筑面积(㎡)徐火生星房权证南康字第000230号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柳絮路审计局后面1/2住宅210.33 起拍价:69.1251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0.4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2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2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开拍前一周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限购、过户的相关政策,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此次拍卖辅助服务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当事人各自承担。涉及办理权属转移之前,根据法律、法规应由被执行人缴纳但未缴清的相关费用,从拍卖款中扣除缴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及优先竞买代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拍;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1月8日前缴纳(如有金融按揭需求,可于竞拍开始前自行向银行咨询),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庐山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庐山市支行,账号:622840093713005556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缴纳尾款后,法院仅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过户材料,标的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于开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并处理;若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其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未按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792-2663027 (网拍小组孙) 法院
监督电话: 0792-2675212 (程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庐山市港西路西(外国语学校对面)
网址:http://lssfy.chinacourt.org/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详情表:

上一条:九江市柴桑区泉塘安置小区C区12栋1单元1704室

下一条:都昌县民殿路北侧901室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