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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雍阳镇鼓楼社区文峰北路69号楼1号商住用房

起拍价:

¥197.145792万

将于1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瓮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贵州黔法友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手机:1878636792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73.8136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197.145792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424.6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房产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瓮安县雍阳镇鼓楼社区文峰北路69号楼1号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黔2725执2211号产权证号201202998土地产权证/标的物所有人张某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住用房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租赁情况有落户情况/经营情况有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由瓮安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值424.62平方米公摊总面值/土地使用权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买受人须实地确认房屋户型买受人须实地确认所在楼层/总楼层1-3层/3层房屋朝向东西周边配套该房产坐落于瓮安县雍阳镇鼓楼社区,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周边有超市、各类餐馆等生活服务设施,生活较为便利,商业环境较好。其他介绍请意向竞买人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了竞买决定,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的瑕疵。交易环节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相关费用费用总价以实际产生为准税费情况1、买房税费契税:实际产生为准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实际产生为准标的物估值评估时间2022年10月14日评估价273.8136万元本调查表仅供参考

变卖须知

瓮安县人民法院现就本院组织的有关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活动的相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与本次拍卖(变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本次拍卖(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本院对拍卖(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五、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剩余价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或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六、拍卖(变卖)成交后,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法院解除标的物的查封需要一定时间,拍卖(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本次拍卖(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变卖)开始前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本院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凡发现拍卖(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电话:0854-8622508
监督电话:12368

变卖公告

瓮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8日10时至2023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瓮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瓮安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4/03—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瓮安县雍阳镇鼓楼社区文峰北路69号楼1号(产权证号:201202998,建筑面积:424.62平方米)。评估价:273.8136万元,变卖价:197.145792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须符合相关部门指定的所有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2月23日起至2023年1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贵州黔法友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拍卖辅助工作,联系电话:18786367920微信同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197.145792万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3年1月7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本次变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缴款成功后买受人或权利承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件到瓮安县人民法院(地址:瓮安县平安街1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贵州黔法友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将在15个工作日内代为通知买受人或者权利人办理标的物过户、办证事宜(存在腾房延迟交付的风险):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瓮安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收款账号:623261058002740958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以及上述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贵州黔法友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18786367920微信同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瓮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凤冈县绥阳镇自建房一栋(建筑面积:1652.31平方米)

下一条:安顺市西秀区虹山西路62号北金大厦4717幢2单元2层6号(产权证号Y1203956,面积9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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