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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拍卖房 > 新民拍卖房 >(破)新民市胡台镇振兴八街24-11号房屋

(破)新民市胡台镇振兴八街24-11号房屋

起拍价:

¥28.388297万

将于12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辽宁瑞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小方:手机:1394035734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3.8091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8.388297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8.3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位于新民市胡台镇振兴八街24-11号房屋建筑物,面积138.33平方米.起拍价:283,882.97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本次拍卖价为不含税价,买受人于确认成交后五日内按照成交价的百分之十五(15%)向管理人预交各项税费(税费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多退少补)。该款直接汇入管理人账户。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或者向管理人主张返还。买受人未向管理人付清上述税费之前,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

竞买须知

辽宁瑞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②网络服务提供者;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④第①至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5天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2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A座42层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找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394035734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辽宁瑞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竞拍公告

辽宁瑞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12月22日10时至2022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辽宁瑞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向管理人咨询并现场看样,未向管理人咨询及现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位于新民市胡台镇振兴八街24-11号房屋建筑物,面积138.33平方米.起拍价:283,882.97 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本次拍卖价为不含税价,买受人于确认成交后五日内按照成交价的百分之十五(15%)向管理人预交各项税费(税费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多退少补)。该款直接汇入管理人账户。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或者向管理人主张返还。买受人未向管理人付清上述税费之前,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提示说明:具体以现存实物为准,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处置单位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以现状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标的后续可能会产生相关税费,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会存在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三、咨询看样及标的物异议程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7时止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管理人联系人:小方,电话:13940357341。管理人安排统一看样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看样请联系李律师13940348500。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交接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不包含买受人应向网络服务平台缴纳的费用。因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过户、办证、契税、增值税、印花税、附加税、物业维修基金等税费)、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不接受分期付款和贷款方式支付尾款),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户名:辽宁瑞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112901012800858583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注明:破产案号:(2022)辽0106破7号款项性质:胡台镇振兴八街24-11号房屋尾款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逾期未支付竞价成交价余款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违约买受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拍卖成交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2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A座42层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找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2.竞价成交后,管理人可配合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对竞价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管理人或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3.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交接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不包含买受人应向网络服务平台缴纳的费用。交接、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4.除本次竞价活动有特别规定外,本次拍卖所涉及拍卖资产的税费及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并缴纳。相关法律法规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目及缴纳标准请咨询税务部门。5.其他显性或隐性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处置单位、上拍机构索偿。6.标的物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拆除、搬运、运输等义务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未接收拍卖标的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以及本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疫情等客观原因,管理人有权延期交付。

十一、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1.拍卖标的物是否可以办理过户、过户手续及税费等相关事项,请竞买人向国土、房管、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部门自行了解,能否过户、办证产生的各种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各项过户、登记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权证、水、电、宽带、电话等过户、迁移)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过户、办证、契税、增值税、印花税、附加税、物业维修基金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2.标的物各项过户、登记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权证、水、电、宽带、电话等过户、迁移)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任何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过户或无法实际使用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竣工验收、资料不全,税费、过户税费、欠缴的物业水电费等税费未缴清等。3.竞拍前,请竞买人自行组织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物的详情。尽调产生的费用自理。4.该标的物请在竞拍前实地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后再进行竞拍,如在竞拍成功后,受让人发现有任何问题,后果自负,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买受人竞买成功,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如买受人出现悔拍行为,将承担因悔拍行为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赔偿。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淘宝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咨询电话:1394035734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辽宁瑞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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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新民市胡台镇振兴八街24-11号房屋建筑物,面积138.33平方米.起拍价:283,882.97 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本次拍卖价为不含税价,买受人于确认成交后五日内按照成交价的百分之十五(15%)向管理人预交各项税费(税费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多退少补)。该款直接汇入管理人账户。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或者向管理人主张返还。买受人未向管理人付清上述税费之前,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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