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三湘海尚花园一期B座二单元28A、28B房产的99%权利份额
将于12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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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0755-86608300电话2:400-828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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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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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深圳市南山区三湘海尚花园一期B座二单元28A、28B房产的99%权利份额的变卖须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30日10时00分至2023年2月28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淘宝网址: http://sf.taobao.com/0755/06),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被执行人方碧勤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三湘海尚花园一期B座二单元28A房产的99%权利份额(不动产证号:4000512604)、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三湘海尚花园一期B座二单元28B房产的99%权利份额(不动产证号:4000512671),建筑面积:合计174.47平方米(分套面积详见调查表,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规划用途:住宅;拍卖物性质:商品房;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和土地使用费:不详,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是否存在租约:截至本公告发出前,暂未有人申报,请自行考察,以实际情况为准;该房产无抵押。注: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无法入户,拍卖物的楼层、户型、朝向等相关信息以房屋实际情况为准。注:上述房产为一房双证,本次拍卖竞买人需具备两个购房资格,竞买人在竞买前需自行核实是否具备两个购房资格及是否符合深圳市其他有关房产限购政策;若为两名竞买人联合竞买的,需于本次拍卖开拍五日前向本院提交联合竞买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两名竞买人主体身份信息、申请事项、指定本次在拍卖平台参加竞买的人员及其他有关事项,由所有竞买人本人签字确认)、主体身份证件复印件及送达地址确认书,由本院依法审查。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另外,根据国家及房产所在地城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房产所在地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变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成交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账号:990200177585534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支付宝支付。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办证、过户产生的税费如涉及案外人(如房产开发商等)承担的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垫付后另循法律途径解决。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咨询电话:0755-86608315,承办人:陈盛超;
法院咨询电话:0755-86608300,负责人:网拍小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深圳市南山区三湘海尚花园一期B座二单元28A、28B房产的99%权利份额的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30日10时00分至2023年2月28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淘宝网址: http://sf.taobao.com/0755/06),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1、被执行人方碧勤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三湘海尚花园一期B座二单元28A房产的99%权利份额(不动产证号:4000512604)、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三湘海尚花园一期B座二单元28B房产的99%权利份额(不动产证号:4000512671),建筑面积:合计174.47平方米(分套面积详见调查表,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规划用途:住宅;拍卖物性质:商品房;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和土地使用费:不详,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是否存在租约:截至本公告发出前,暂未有人申报,请自行考察,以实际情况为准;该房产无抵押。注: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无法入户,拍卖物的楼层、户型、朝向等相关信息以房屋实际情况为准。注:上述房产为一房双证,本次拍卖竞买人需具备两个购房资格,竞买人在竞买前需自行核实是否具备两个购房资格及是否符合深圳市其他有关房产限购政策;若为两名竞买人联合竞买的,需于本次拍卖开拍五日前向本院提交联合竞买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两名竞买人主体身份信息、申请事项、指定本次在拍卖平台参加竞买的人员及其他有关事项,由所有竞买人本人签字确认)、主体身份证件复印件及送达地址确认书,由本院依法审查。
2、起拍价:人民币15981484.38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前一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本院将视情况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房产所在地城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房产所在地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变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变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变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标的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本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七、对于在司法网络变卖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变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办证、过户产生的税费如涉及案外人(如房产开发商等)承担的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垫付后另循法律途径解决。有关税费的具体金额等情况请竞买人向产权登记部门核实。变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账号:990200177585534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支付宝支付。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影响,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举报监督、咨询电话:0755-86608315,承办人:陈盛超;
法院咨询电话:0755-86608300,负责人:网拍小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