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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与田园路交汇处华府世家小区6幢2单元2层201室不动产

起拍价:

¥87万

将于1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楚雄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韬:电话1:13638787771电话2:0878-338675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87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7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9.1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参考)标的名称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与田园路交汇处华府世家小区6幢2单元2层201室不动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云2301执4633号之十二不动产权证号云(2016)楚雄市不动产权第0000290号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庞茂栊评估鉴定基准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国有土地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出租、当事人自住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抵押在本案申请执行人名下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其他请填写。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49.13平方米公摊总面积不详土地总面积不详房产年龄不详装修情况已装修房屋户型4室2厅1厨2卫房屋楼层2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议价)87万元费用总价不详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与田园路交汇处华府世家小区6幢2单元2层201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云(2016)楚雄市不动产权第0000290号】起拍价:87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变)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变)卖人对拍(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20日16时前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账户(户名: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账号:6232813940001779815),并在(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变)卖,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再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变)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且买受人悔拍的,本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五)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罚款、拘留等处罚。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国有土地使有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变)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若拍卖标的未腾空的,本院将在竞买人尾款缴纳后15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组织标的物移交,财产交付以交付现状为准,买受人认为原标的物所有人、控制人交付过程中造成交付标的损坏、缺失等可自行协商处理,或通过另案诉讼解决,本院在交付过程中不对交付标的瑕疵、现状变更做具体处理。

十四、本次拍(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上述竞买须知条款,因当事人未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内容造成竞买标的物无法过户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十、如有相关事宜本院拍卖成交以前接受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8-3386756(执行局王亚雄);咨询看样电话:13638787771(李韬);13577830039(庞茂栊)

竞拍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本院调查所披露的瑕疵及财产情况供竞买人参考,具体实际情况以主管登记部门登记及实际情况为准)、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竞买公告》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0日10时至2023年1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8/0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与田园路交汇处华府世家小区6幢2单元2层201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云(2016)楚雄市不动产权第0000290号】起拍价:87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开始之日起至拍卖之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李韬、庞茂栊联系安排看样(联系人:李韬13638787771;庞茂栊:13577830039),本院对拍卖过程进行监督,本院监督电话为:0878-338675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说明:本院调查披露的财产信息供各竞买人参考,竞买成功的以最终变更过户时向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确认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账号:623281394000177981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8-3386756(执行局王亚雄)咨询看样电话: 13638787771(李韬);13577830039(庞茂栊),
举报监督电话:0878-3386708(市法院纪检督查室)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101办公室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2022年12月9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楚雄市东瓜镇中心学校西侧金都花园小区1幢3单元6层602室

下一条:楚雄市开发区团结路延长线北侧汇鑫广场2幢31层3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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