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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龙街道办事处万家丽路以东、潇湘西路以南世景华庭9栋3107号房屋

起拍价:

¥92.7107万

将于1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湖南蹈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手机:1373909901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32.443767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92.7107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59.1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执行案号(202
1)湘0111执6492号承办法官及电话申法官0731-85880706标的物名称湘龙街道办事处万家丽路以东、潇湘西路以南世景华庭9栋3107号房屋情况说明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长沙市长沙县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权证号码:715022346、715022347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无
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有处置权
5、抵押情况经查询有抵押6、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
联系电话等)无
7、有无优先购买权?无
8、房屋占用及腾房案外人居住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有委托需求的,请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授权手续。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及竞买标的,账户如下:户    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账    号:82010100000066139200051925并在尾款支付后十日内与承办法官约定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三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13739099011(湖南蹈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法官:0731-85880706申法官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竞拍公告

特别提示:在本院网站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公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已按照上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1月09日 11时至2023年01月10日 11时止(延时除外)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1/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湘龙街道办事处万家丽路以东、潇湘西路以南世景华庭9栋3107号,权证号码:715022346、715022347,登记日期:2015年6月17日,建成日期:2010年01月01日,产权面积:159.16平方米,分摊面积:32.78平方米。产权产别为私有,房屋用途为住宅,现状为案外人居住。起拍价:927,107.00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
2、初步定于2023年01月06日下午15时至16时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在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三、本次拍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本院仅允许在具体案件中承担司法辅拍工作的机构发布、转载“法拍房”拍卖相关信息,对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发布、转载“法拍房”信息、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第三方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人民法院会将相关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置,并对该第三方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依法予以训、罚或拘留。除本公告公布的司法辅拍机构和联系电话外,本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为避免买受人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与竞拍。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在淘宝网相应标的物展示页面点击“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按提示缴纳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拍卖的唯一方式,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三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竞得者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及竞买标的,账户如下:户    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账    号:82010100000066139200051925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739099011(湖南蹈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法官:0731-85880706申法官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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