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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楚雄市开发区东盛东路金色花园小区19幢1单元702室

起拍价:

¥29.76万

将于12月23日09: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楚雄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李雷:手机:1820677882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7.2万

保证金:

¥1.48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9.76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3.0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资产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楚雄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2年12月23日9时至2022年12月24日9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楚雄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楚雄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相关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拍卖标的(一)拍卖标的基本信息见标的物详情和竞买公告。(二)依据《楚雄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为拍卖标的评估价的80%。(三)标的现状为毛坯未装修,无人占有使用,无抵押无查封,管理人已更换门锁。(四)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所有权转移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房地产面积等不作担保。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转移登记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五)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管理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竞买人(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应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等风险。(二)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三)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楚雄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楚雄市无购房资格的,视为悔拍,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四)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海弘公司正常经营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五)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事先与管理人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代理。如委托未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管理人处办理的,应向管理人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管理人处办理代理竞买手续。(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未经管理人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拍卖及成交(一)参与竞买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应于2022年12月27日前以买受人(或到管理人处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二)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若保证金不足以抵偿前述拍卖差价及相应费用损失的,管理人将继续追究原买受人的悔拍责任,责令其补齐拍卖差价及费用损失。(三)因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四)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以内,应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管理人处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交付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逾期办理交付手续并不影响管理人对拍卖款项的处置。(五)拍卖标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及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办理。能否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及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等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对转移登记不作承诺,不承担转移登记涉及的一切费用。(六)拍卖标的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了解,管理人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四、其他须知(一)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付、转移登记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三)本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四)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五)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管理人的文书、通知等,管理人以竞买人于破产强清平台预留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竞买人或其代理人(须到管理人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管理人处填写《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因竞买人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准确,或不及时到管理人处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致管理人的有关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管理人
咨询电话:18206778825(李)、13330444589(崔)管理人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雄宝路1126号云华酒店饮食文化广场商业区5栋8号3楼法院
监督电话:0878-338671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楚雄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竞拍公告

楚雄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2年12月23日9时至2022年12月24日9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楚雄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楚雄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一)郑重声明: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管理人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的债务人楚雄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弘公司”)的财产。(二)竞买前请务必遵照本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了解拍卖标的信息、竞买资质、过户要求、委托代理手续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告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加竞买。(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产生的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四)本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五)本次拍卖标的为破产债务人财产,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当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显性瑕疵以及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相应风险。

二、拍卖标的(一)楚雄市开发区东盛东路金色花园小区19幢1单元702室(不动产单元号:532301002001GB02294F00190019,权证号:云(2021)楚雄市不动产权第0014692号,土地证号:楚国用(2011)第0380号),建筑面积:63.05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无抵押无查封。(二)根据《楚雄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为拍卖标的评估价的80%(三)评估价:372000元;起拍价:297600元;保证金:14880元;增价幅度:1000元。(四)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

三、咨询看样(一)自2022年12月7日起至2022年12月9日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9日,有意向者可以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二)竞买人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现状的认可。

四、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二)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如商品房购买资格等)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买拍卖标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导致拍卖行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应当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竞买人可以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代理人,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自然人竞买人、法人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竞买人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依法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四)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可以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五、当事人和优先购买权人(一)本拍卖标的权利人海弘公司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依法享有处置拍卖标的的权利。(二)本拍卖标的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三)认为自己是优先购买权人的,应当在2022年12月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相应证明资料供管理人审查确认,逾期不提交证明资料的,视为无优先购买权。(四)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五)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

六、拍卖方式(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增价幅度为1000元。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者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竞买人出价的,拍卖结束时间较上一次预计结束时间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平台软件服务费
(一)拍卖标的转移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相应主体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二)平台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按成交价的0.5%计取,由买受人按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规定的平台软件服务费收取方式向指定方支付,与管理人无关。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参与竞买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购得拍卖标的的,保证金将于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二)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拍卖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三)买受人应当在2022年12月27日前(拍卖成交后3日内)通过“我的拍卖”中查看拍卖标的订单,及时完成余款的支付。(四)竞买人或者买受人应当提前了解各大银行单日充值和支付限额,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因拍卖标的起拍价、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格较高,竞买人或者买受人支付保证金或者余款超过当日限额造成无法支付的,由竞买人或者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后果。(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或者重新拍卖成交的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悔拍的买受人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九、拍卖标的的交付及转移登记(一)买受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破产强清平台在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真实信息并公示,该确认书自公示起生效。(二)买受人应当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移交确认书,管理人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管理职责消灭。管理人将拍卖标的入户门钥匙移交买受人即为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逾期签署或交付的,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拍卖成交时起转移至买受人,相关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三)拍卖标的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的协助。拍卖标的转移登记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四)买受人应当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并充分估算拍卖标的处置所产生的各种税收、费用等,如拍卖成交后发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五)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  管理人
咨询电话:18206778825(李)、13330444589(崔)管理人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雄宝路1126号云华酒店饮食文化广场商业区5栋8号3楼法院
监督电话:0878-338671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楚雄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系金色花园小区内一套住宅。金色花园小区坐落于楚雄市楚雄经济开发区云机四厂南侧,由楚雄海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20日开工建设,建成于2014年,共34幢,建有住宅、商铺、会所、地上车位、地下停车场及车库等不同物业类型;住宅有叠加、多层、小高层和高层等不同户型。金色花园小区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载地类为“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81年2月17日。金色花园小区位于商服中心周边区域,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周边住宅较多,聚集程度较高,小区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外墙刷涂料,外观维护保养情况良好,基础设施达到五通(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网络宽带),公共设施较齐备,停车位较充足,停车较方便,环境较优,绿化较好,无明显不良环境影响。拍卖标的室内为毛坯状态,闲置,维护良好。
相关附件:

资产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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