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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香花路30号华宁花园31栋404房

起拍价:

¥65.043万

将于12月1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永兴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女士:手机:1507358672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80.3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65.043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63.9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郴州市香花路30号华宁花园31栋404房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湘1023执恢190号产权证号(产权证号:00071947、10002769)土地产权号标的所有人(姓名或企业名称)章书毫、雷芳询价金额(元)803000元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房租赁情况无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情况无权利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经营情况无是否已腾空否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63.94装修情况公摊总面积(㎡)房屋户型土地总面积(㎡)房屋总楼层7竣工时间2004年01月01日房屋所在层4周边配套其他介绍该调查表仅供参考、标的物具体情况以实地看样为准。本调查表不负责任何承诺。标的物估值询价总价(元)费用总价(元)不详(自行去相关部门查询)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不详(自行去相关部门查询)印花税:不详(自行去相关部门查询)交易费:不详(自行去相关部门查询)测绘费:不详(自行去相关部门查询)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不详(自行去相关部门查询)2、卖方税费印花税:不详(自行去相关部门查询)交易费:不详(自行去相关部门查询)个人所得税:不详(自行去相关部门查询)其他费用情况2022年1月1日起欠物业费,0.7元/平方米。

变卖须知

湖 南 省 永 兴 县 人 民 法 院 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 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拍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按淘宝网提示以实名向淘宝网支付系统交纳竞买公告所确定的保证金报名,淘宝网支付系统会冻结该笔款项。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淘宝网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淘宝网将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起拍前三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已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按增价幅度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拍卖成交的,由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由淘宝网支付系统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价款,剩余价款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交付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由淘宝网支付系统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淘宝网支付系统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对原标的物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领取成交裁定书、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拍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淘宝网客服;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监督电话:0735-556803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院
咨询电话:0735-5568012(对标的物咨询及看样请联系公告上的电话) 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已在拍卖公告和标的物介绍里说明,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变卖公告

湖 南 省 永 兴 县 人 民 法 院                   变卖公告                                                              (2022)湘1023执恢190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永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志生、雷艳、章书毫、雷芳、杨力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2年12月17日10时起(竞价顺延除外)在永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5/01)对登记在被执行人章书毫、雷芳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章书毫、雷芳名下的位于郴州市香花路30号华宁花园31栋404房(产权证号:00071947、10002769)的房产,面积163.94m2,所在楼层:4层,总楼层7层,设计用途:住宅,实际用途:住宅;该拍卖标的物不包括室内的家具、电器。评估价:803000元,起拍价65043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变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本次变卖标的物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拍开始前向永兴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买开始前仍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六、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永兴县人民法院案件兑现款专户,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支行,账号:80026979011101110013938),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特别说明: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买受人应及时并自行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含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税费),在取得过户材料之日起10天内办理,本次变卖的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不包括交易时的过户税费,买卖双方按照税法和行政法规等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交易税费: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时,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时,买受人自行先行垫付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变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的十日内可持税务或行政部门发票原件向法院申报。逾期未申报,导致相关垫付税费无法从变卖款项中扣减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相关税费的缴纳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

九、本次变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变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变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湖南宜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网拍辅助机构:湖南宜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电话:15073586722   王女士
本院监督电话:0735-556803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院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兴县永兴大道260号                                                              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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