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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江一路130号(南郡名邸)2幢综合楼808号房屋

起拍价:

¥15.2293万

将于12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广西鼎胤顺商务代理有限公司(谭先生):电话1:18154537745电话2:0775-455702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9.036553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5.2293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8.6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贵港市港南区江一路130号(南郡名邸)2幢综合楼808号房屋标的物详情:
(1)产权证号:桂(2018)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1125号,建筑面积:48.62㎡,规划用途为:住宅,抵押权人:贵港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总层数12层,该房屋位于第8层,房屋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际交付时的状况为准。该房屋目前有人使用,尚未腾空,有租赁,不带租拍卖。租期自2021年3月11日起至2036年6月15日止,2021年6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期间为免租期,免租期结束后前三年租金单价为9元/㎡/月。装修情况请参考照片,成交后按照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如有物业、水电等欠款,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欠费情况,以实际为准。房屋价值由税务部门提供参考。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税种、税率说明:类别房屋类型/商品房/90㎡以下税种、税费个人购买住宅/首套或者二套契税:成交价1%住宅/三套及以上契税:成交价3%公司购买住宅/商业契税:成交价3%、印花税:成交价0.05%以上过户税种、税率说明仅供参考,实际过户税、费已实际缴纳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接到法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拍卖按揭贷款】需要使用“拍卖按揭贷款”服务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期满前15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并取得拍卖号,在竞拍前1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单位收入证明、银行水流等相关材料,向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或辅助拍卖机构咨询办理,进行贷款资质初步审核,评估贷款额度及首付款额度。申请拍卖按揭贷款的竞买人竞拍成功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首付款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剩余拍卖款由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后交至法院指定账户。因办理“拍卖按揭贷款”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服务使用者自行负担。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车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十四【风险提醒】
1、标的物如有物业、水电等欠款,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到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欠费情况;财产强制交付如果有产生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迁保管、人工等),从拍卖款扣除(需买受人先垫付)。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房产部门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如房屋内物品的搬迁腾空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具体时间尚不能确定,对房屋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买受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3、部分标的物因政策、开发商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按照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4、法院处置的房产不涉及户口迁出问题,买受人是否能办理户口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775-455702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二次) 本院定于2022年12月24日10:00至2022年12月25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5/09,户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贵港市港南区江一路130号(南郡名邸)2幢综合楼808号房屋标的物详情:
(1)产权证号:桂(2018)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1125号,建筑面积:48.62㎡,规划用途为:住宅,抵押权人:贵港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总层数12层,该房屋位于第8层,房屋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际交付时的状况为准。该房屋目前有人使用,尚未腾空,有租赁,不带租拍卖。租期自2021年3月11日起至2036年6月15日止,2021年6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期间为免租期,免租期结束后前三年租金单价为9元/㎡/月。装修情况请参考照片,成交后按照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如有物业、水电等欠款,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欠费情况,以实际为准。房屋价值由税务部门提供参考。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税种、税率说明:类别房屋类型/商品房/90㎡以下税种、税费个人购买住宅/首套或者二套契税:成交价1%住宅/三套及以上契税:成交价3%公司购买住宅/商业契税:成交价3%、印花税:成交价0.05%以上过户税种、税率说明仅供参考,实际过户税、费已实际缴纳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2月24日10:00至2022年12月25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询价:190365.53元,起拍价:152293元,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1500元; 特别提醒:
1、标的物如有物业、水电等欠款,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欠费情况;拍卖成交后,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
2、产权登记信息(面积、抵押、使用性质等)由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提供,成交后按照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法院不承诺提供标的物的产权证原件,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注销公告期限以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3、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本公告可能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描述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本公告(拍卖开始后不再修改公告);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如当事人和解、执行完毕、标的物不宜处置等),本院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4、本次拍卖价格仅指房屋价值,家具家电不包含在内。未经本院一并查封、拍卖,买受人不得主张对房屋内的家具家电享有所有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开始后补交无效。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三)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 第(一)至第(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风险提醒】
1、如需强制交付,交付产生的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运等)先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款扣除返还,如与拍卖无关的物品无人认领,买受人提供物品保管场地。
2、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过户交付时间一般要三到六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对房屋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3、如标的物因政策、开发商、标的物违建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按照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4、法院处置的房产不包括户籍登记,买受人是否能办理户口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5、买受人应当自法院领取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手续,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完税手续致使产生滞纳金的,由买受人承担。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报名方式:淘宝网报名,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账号:9558832116000393013,本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分行,转账备注:(2022)桂0802执1679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鼎胤顺商务代理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鼎胤顺商务代理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5日 报名咨询电话:广西鼎胤顺商务代理有限公司(谭先生)18154537745、(何先生)17376391224
法院咨询电话: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0775-4557023

标的详情

贵港市港南区江一路130号(南郡名邸)2幢综合楼808号房屋标的物详情:
(1)产权证号:桂(2018)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1125号,建筑面积:48.62㎡,规划用途为:住宅,抵押权人:贵港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总层数12层,该房屋位于第8层,房屋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际交付时的状况为准。该房屋目前有人使用,尚未腾空,有租赁,不带租拍卖。租期自2021年3月11日起至2036年6月15日止,2021年6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期间为免租期,免租期结束后前三年租金单价为9元/㎡/月。装修情况请参考照片,成交后按照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如有物业、水电等欠款,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欠费情况,以实际为准。房屋价值由税务部门提供参考。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税种、税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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