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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新湖天润阁8幢二单元505室不动产

起拍价:

¥211万

将于1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庆元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浙江畅拍:手机:1599049327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00.1081万

保证金:

¥4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11万

单价:

¥2.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2.9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执行裁定书.pdf

竞买须知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月5日10时至2022年1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庆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8/11,户名:庆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庆元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庆元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2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18日前将尾款支付到庆元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庆元县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庆元县支行账号:6228401087387503769 ),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庆元县人民法院(地址:庆元县濛洲街19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8-6221639。咨询、预约看样联系“浙江畅拍”
联系电话:0578-6056852、15990493276或登陆访问www.wzchangpai.com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畅拍服务”自助预约。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庆元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竞拍公告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5日10时至2023年1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庆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8/11,户名:庆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丽水市莲都区新湖天润阁8幢二单元505室不动产。丽水市莲都区新湖天润阁8幢二单元505室不动产,规划用途住宅,房屋建筑面积92.93㎡,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14620号,有储藏间:8#C-102,面积约6.7㎡。已装修,无租赁,有抵押,无电梯,未腾空。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7.62㎡,使用期限至2080年11月14日,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出让。原西北角设备平台存在违法封闭,现装饰装修已拆除,围墙未拆除恢复原状,目前没有行政限制。评估价:300.1081万元,起拍价:211万元,保证金:42万元,增价幅0.5万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2年12月30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看样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新湖天润阁8幢二单元505室不动产。请各竞买人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0578-6056852、15990493276或登陆访问www.wzchangpai.com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畅拍服务”自助预约(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请买受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所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将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门牌费、垃圾清运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8-6056850,联系人:吴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3年1月1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庆元县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县支行收款账号:6228401087387503769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本次委托的“浙江畅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8-6221639。咨询、看样电话:0578-6056852、15990493276,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庆元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

上一条:莲都区银苑小区272幢301室及272幢1号柴间、271幢26号柴间,10号、21号两个地上车库

下一条:丽水市莲都区璟园12幢二单元504室及附属车位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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