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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欣商城5、6、7栋地下停车位,车位号:218

起拍价:

¥4.36万

将于12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册亨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册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0859-421313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04万

保证金:

¥0.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36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3573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一)估价对象范围本次估价对象为贵州省册亨县册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册欣商城的地下停车位(共计206个)。
1、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司法评估委托书》【(2021)黔2327执918号】《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记载以及现场勘查可知:本次评估对象的权利人为册亨县册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途为车位,结构为框架结构,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车位共计206个,其中位于第1、
2、
3、4楼栋的地下停车位共计44个,位于第5、
6、7楼栋的地下停车位共计97个,位于第8、9楼栋的地下停车位共计43个,位于第10楼栋的地下停车位共计22个(具体详见估价结果汇总表)。估价对象所在楼层均为所在楼栋的地下第一层,约于2017年建成。2、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登记查询回复》记载:估价对象占用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坐落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镇纳福新区,宗地总面积为35732㎡,土地使用权人为贵州省册亨县册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住宅用地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84年4月17日止,商服用地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54年4月17日止。3、估价范围包括估价对象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应分享的所在物业的公共配套权益,但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设备等动产以及估价对象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因估价对象涉及司法纠纷,故其权利状况由估价委托人负责解释。
(二)估价对象基本情况1、名称、坐落:本次估价对象为贵州省册亨县册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册欣商城的地下停车位(共计206个)。2、估价对象权利状况
(1)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司法评估委托书》【(2021)黔2327执918号】《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记载以及现场勘查可知:本次估价对象的权利人为册亨县册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土地权利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登记查询回复》显示该土地权益状况显示如下:宗地编号2013-09-C1-03宗地总面积35732㎡坐落贵州省册亨县者楼镇纳福新区用途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签订时间2013年9月24日住宅用地使用期限自2014年04月18日起至2084年04月17日止商服用地使用期限自2014年04月18日起至2054年04月17日止3、他项权利状况无。
4、查封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裁定书》显示估价对象已查封,查封文号为(2021)黔2327执918号之二,查封三年,执行日期2022年05月13日。5、使用情况:部分闲置、部分占用。因估价对象涉及司法纠纷,故其权利状况由估价委托人负责解释。
(三)估价对象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描述名称、坐落贵州省册亨县册欣商城建设用地四至东临翠福园,南临金穗路,西临纳福春天,北临纳福大道使用权面积项目宗地面积35732㎡形状较规则地形地势地形平整,地基承载力良好,稳定性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水文条件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生活需要开发程度“六通一平”(即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气和红线内场地平整)2、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名称、座落贵州省册亨县册欣商城地下停车位(206个)规模206个现状用途车位层数估价对象位于册亨县册欣商城1-10栋地下1层建筑结构框架结构设施设备电梯房,配有水、电、照明等设施层高净高约3-4.8m空间布局和采光通风空间布局一般,采光通风良好建成时间约2017年装饰装修墙面刷涂料,地面已完成喷漆、划线、编号以及车道指示线等使用及维护状况现部分闲置、部分占用,整体维护较好完损状况地基、基础无沉降,楼面、墙体等主要承重构件完好
(四)区位状况描述估价对象贵州省册亨县册欣商城地下停车位(206个)坐落贵州省册亨县册欣商城方位位于册亨县中部建成区西北部,纳福大道南侧四至东临翠福园,南临金穗路,西临纳福春天,北临纳福大道楼层估价对象位于册亨县册欣商城1-10栋地下1层临街状况临纳福大道、金穗路交通状况主要交通道路有纳福大道、金穗路,有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辆通行,交通比较便利停车方便度设有地下停车场,停车较为方便环境状况周边绿化率一般,整体环境一般。区域商业氛围一般,自然环境一般;周边居住的居民素质一般,治安状况一般,人文环境一般与重要场所距离距黔西南州册亨县人民医院约300米、距贵州省册亨县公安局约330米、距册亨县人民政府约2300米商务繁华度距纳福广场约1000米,附近500米内设有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等银行网点,人流量一般,商务繁华度一般外部配套设施状况距册亨县实验小学纳福校区630米、距册亨县人民法院700米、距册亨县老年大学约770米、距纳福新区体育馆约880米、距册亨县第二中学约2100米、距册亨县布依族博物馆2700米。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所在区域给排水、电力、电讯基础设施较完备,供水、供电保障率高,市政道路设施良好

五、价值时点以实地查勘期2022年07月14日作为价值时点。

竞买须知

册亨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涉案标的物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如有竞买意向者请登陆淘宝网(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登陆方式:首先登陆淘宝网主页→司法拍卖→法院→选字母G找到贵州→黔西南→册亨法院)查看详细信息,对网购不熟悉的买家可委托注册有淘宝账号的亲友代办购买,需要实地查看的请与本院执行局司法网拍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859-4213132。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如下拍卖标的:贵州省册亨县纳福街道册欣商城
5、
6、7栋地下停车位使用权1个,车位号:218起拍价:4.36万元,保证金:0.5万元,增价幅度:0.05万元。拍卖时间:2022年12月10日10时至2022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特别提醒:1.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2.相关办证情况请有意竞拍者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做任何办证、过户方面的承诺。权利负担及已知瑕疵:
1、法院已查封,查封文号(2021)黔2327执918号之三。
2、拍卖标的房屋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实际金额以物业管理单位核算的为准,相关情况请有意竞买者自行至拍卖标的所在物业管理处咨询。
3、对于法院调查过程中未能尽知的权利及实物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二、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中的描述只作参考。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对土地的实际位置、使用类型、取得方式等,请到登记部门了解,拍卖人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土地坐标位置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房屋或测量土地等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法院依法向相关登记部门送达相应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过户、办证事宜。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意向买受人务必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向买受人送达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买受人可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退税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支付,本院将不再保留该款项。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少数不动产会出现实物与登记部门不符,交付以实物为准,办理过户以登记部门登记为准,相应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物交付时间: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交付(如涉其他司法程序或特殊情况,交付时间可能延长)。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拍卖平台上实名注册)。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开设拍卖平台账户)进行,委托双方须在2022年12月1日前亲自到册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册亨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五、优先购买权申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1日前到册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在开拍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咨询方式:拍卖标的物自2022年11月22日10:00至2022年12月6日17:30于办公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59-4213132(册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七、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保证金缴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即保证金5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余款缴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12月16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剩余部分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将另行通知买受人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册亨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开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东三塔,银行行号:301701000026,账号:623261058001916241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悔拍:买受人逾期未全额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支付余款且经法院催缴后仍不缴纳的,执行法院可认定买受人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特殊情况需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经由法院评议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日,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需缴纳的欠款为基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应知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详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院对拍卖财产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规则涉及的有关手续的办理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或办理。
法院咨询电话:0859-4213132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联系地址:册亨县人民法院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859-3660605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59-3660110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竞拍公告

册亨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涉案标的物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如有竞买意向者请登陆淘宝网(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登陆方式:首先登陆淘宝网主页→司法拍卖→法院→选字母G找到贵州→黔西南→册亨法院)查看详细信息,对网购不熟悉的买家可委托注册有淘宝账号的亲友代办购买,需要实地查看的请与本院执行局司法网拍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859-4213132。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如下拍卖标的:贵州省册亨县纳福街道册欣商城
5、
6、7栋地下停车位使用权1个,车位号:218起拍价:4.36万元,保证金:0.5万元,增价幅度:0.05万元。拍卖时间:2022年12月10日10时至2022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特别提醒:1.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2.相关办证情况请有意竞拍者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做任何办证、过户方面的承诺。权利负担及已知瑕疵:
1、法院已查封,查封文号(2021)黔2327执918号之三。
2、拍卖标的房屋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实际金额以物业管理单位核算的为准,相关情况请有意竞买者自行至拍卖标的所在物业管理处咨询。
3、对于法院调查过程中未能尽知的权利及实物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二、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中的描述只作参考。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对土地的实际位置、使用类型、取得方式等,请到登记部门了解,拍卖人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土地坐标位置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房屋或测量土地等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法院依法向相关登记部门送达相应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过户、办证事宜。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所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意向买受人务必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向买受人送达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买受人可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退税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支付,本院将不再保留该款项。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少数不动产会出现实物与登记部门不符,交付以实物为准,办理过户以登记部门登记为准,相应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物交付时间: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交付(如涉其他司法程序或特殊情况,交付时间可能延长)。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拍卖平台上实名注册)。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开设拍卖平台账户)进行,委托双方须在2022年12月1日前亲自到册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册亨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五、优先购买权申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1日前到册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在开拍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咨询方式:拍卖标的物自2022年11月22日10:00至2022年12月6日17:30于办公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59-4213132(册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七、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保证金缴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即保证金5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余款缴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12月16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剩余部分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将另行通知买受人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册亨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开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东三塔,银行行号:301701000026,账号:623261058001916241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悔拍:买受人逾期未全额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支付余款且经法院催缴后仍不缴纳的,执行法院可认定买受人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特殊情况需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经由法院评议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日,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需缴纳的欠款为基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应知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详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院对拍卖财产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规则涉及的有关手续的办理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或办理。
法院咨询电话:0859-4213132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联系地址:册亨县人民法院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859-3660605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59-3660110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标的详情


(一)估价对象范围本次估价对象为贵州省册亨县册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册欣商城的地下停车位(共计206个)。
1、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司法评估委托书》【(2021)黔2327执918号】《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记载以及现场勘查可知:本次评估对象的权利人为册亨县册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途为车位,结构为框架结构,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车位共计206个,其中位于第1、
2、
3、4楼栋的地下停车位共计44个,位于第5、
6、7楼栋的地下停车位共计97个,位于第8、9楼栋的地下停车位共计43个,位于第10楼栋的地下停车位共计22个(具体详见估价结果汇总表)。估价对象所在楼层均为所在楼栋的地下第一层,约于2017年建成。2、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登记查询回复》记载:估价对象占用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坐落于贵州省册亨县者楼镇纳福新区,宗地总面积为35732㎡,土地使用权人为贵州省册亨县册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宗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住宅用地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84年4月17日止,商服用地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54年4月17日止。3、估价范围包括估价对象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应分享的所在物业的公共配套权益,但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设备等动产以及估价对象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因估价对象涉及司法纠纷,故其权利状况由估价委托人负责解释。
(二)估价对象基本情况1、名称、坐落:本次估价对象为贵州省册亨县册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册欣商城的地下停车位(共计206个)。2、估价对象权利状况
(1)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司法评估委托书》【(2021)黔2327执918号】《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记载以及现场勘查可知:本次估价对象的权利人为册亨县册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土地权利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登记查询回复》显示该土地权益状况显示如下:                                  宗地编号    2013-09-C1-03    宗地总面积    35732㎡    坐落    贵州省册亨县者楼镇纳福新区    用途    住宅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签订时间    2013年9月24日    住宅用地使用期限    自2014年04月18日起至2084年04月17日止    商服用地使用期限    自2014年04月18日起至2054年04月17日止  3、他项权利状况无。
4、查封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裁定书》显示估价对象已查封,查封文号为(2021)黔2327执918号之二,查封三年,执行日期2022年05月13日。5、使用情况:部分闲置、部分占用。因估价对象涉及司法纠纷,故其权利状况由估价委托人负责解释。
(三)估价对象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名称、坐落    贵州省册亨县册欣商城建设用地    四至    东临翠福园,南临金穗路,西临纳福春天,北临纳福大道    使用权面积    项目宗地面积35732㎡    形状    较规则    地形地势    地形平整,地基承载力良好,稳定性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水文条件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生活需要    开发程度    “六通一平”(即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气和红线内场地平整)  2、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                                                          名称、座落    贵州省册亨县册欣商城地下停车位(206个)    规模    206个    现状用途    车位    层数    估价对象位于册亨县册欣商城1-10栋地下1层    建筑结构    框架结构    设施设备    电梯房,配有水、电、照明等设施    层高    净高约3-4.8m    空间布局和采光通风    空间布局一般,采光通风良好    建成时间    约2017年    装饰装修    墙面刷涂料,地面已完成喷漆、划线、编号以及车道指示线等    使用及维护状况    现部分闲置、部分占用,整体维护较好    完损状况    地基、基础无沉降,楼面、墙体等主要承重构件完好  (四)区位状况描述                                                                                                

五、价值时点以实地查勘期2022年07月14日作为价值时点。

上一条:册欣商城1、2、3、4栋地下停车位,车位号:253

下一条:册欣商城5、6、7栋地下停车位,车位号: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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