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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益小区49栋-1-3-1号

起拍价:

¥108.315万

将于12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辽宁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411-8377117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44.42万

保证金:

¥21.66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08.315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1.5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121号正式报告.pdf拍卖裁定书(恢46
5).pdf

竞买须知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 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拍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按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示以实名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支付系统交纳竞买公告所确定的保证金报名,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支付系统会冻结该笔款项。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将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起拍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已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按增价幅度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而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竞买人必须符合城市限购要求,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竞买人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拍卖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拍卖成交的,由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由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支付系统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价款,剩余价款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28400567005160366);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由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支付系统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七十二小时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七十二小时内由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支付系统解冻(通过银行卡直接缴纳的,一般会在3-5个工作日退回到银行)。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对原标的物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领取成交裁定书、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拍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关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不含税、不提供发票),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拍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客服;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监督电话:0411-8377533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特别说明: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及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权利负担已在评估报告就标的物介绍里说明,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竞买人应对账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账号及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和体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买人点击应价不得低于竞价起拍价,加价幅度按网络应价系统竞价设定程序操作;
(九)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及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1、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
2、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毁损;
3、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停电;
4、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
5、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等功能设备、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
6、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十)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4日10时至2022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描述(以下标的物描述内容为引用评估报告内容,仅作参考)标的物名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益小区49栋-1-3-1号。(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物基本状况
(一)估价对象范围标的物坐落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益小区49栋-1-3-1号房屋,权利人为李昱宣,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标的物范围包含证载面积房地产及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与评估对象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在经济耐用年限下通用性强的室内二次装修部分),不包括评估对象内部动产以及依附于估价对象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它财产和权益。
(二)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1、权益状况根据不动产权证号:201701043610记载,估价 对象权利人为李昱宣,建筑面积为141.59㎡。房屋类别住宅,房屋用途为住宅。
2、实物状况经估价师实地查勘和调查了解,估价对象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益小区49栋-1-3-1号房屋,所在建筑玻璃幕外墙部分贴墙砖,总层数11层,估价对象位于3层。室内装修状态,估价对象水、点、暖等设备设施齐全,使用及维护状态良好。根据现场勘查并参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结合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估价对象为完好房。 参考价小写:144.42万元 参考价大写:壹佰肆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               起拍价人民币:108.315万元 保证金人民币:21.663万元 加价幅度:5400元本标的物参考价依照辽宁诚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诚信评(法)字 [2022]第121号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83723379 

二、拍卖方式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拍卖时间:2022年 12月24日10时至2022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咨询展示本院已委托辽宁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咨询电话:0411-83771179)。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天(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除外)接受咨询。

四、标的物瑕疵提醒该房地产是否欠缴相关费用不详,新的权利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法院只负责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所有涉及的欠费、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承诺拍卖成交后的入驻和资产移交工作由其自行解决。在后续实际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如出现具体房屋实际面积与房产登记备案面积不一致时,房产最终面积以房产部门作出的不动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政策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如因不符合房产所在地限购及房产过户政策规定等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五、竞价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请于拍卖前五日至法院进行优先购买权登记。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284005670051603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特别提醒: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六、成交及后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竞买人必须符合城市限购要求,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竞买人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拍卖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是自然人的,须持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是法人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全部由买受人负担。买受人需承诺拍卖成交后的入驻和资产移交工作由其自行解决。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拟以贷款筹集资金的竞买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等规定,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须知。本拍卖标的法拍贷、代收代缴服务
咨询电话:0411-83771179辽宁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411-83771179/19104115597辽宁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411-8372321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 http://sf.taobao.com/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1月23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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