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杭州拍卖房 > 西湖拍卖房 >【都市阳光嘉苑】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7幢1单元902

【都市阳光嘉苑】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7幢1单元902

起拍价:

¥125万

将于12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来拍法服:电话1:400-1571060电话2:0571-8989992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00万

保证金:

¥1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25万

单价:

¥2.0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6.3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都市阳光嘉苑(2010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61.5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1836评估报告.doc拍卖.doc

竞买须知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拍卖须知(第二次)                                            (2022)浙0114执1836号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1日10时至2022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Ux32VX&user_id=1919425100,法院账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7幢1单元902室住宅房地产起拍价:125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2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2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12月30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6232800800016355180),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于2023年1月4日16时前到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联系方式:0571-89899921)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注:缴纳余款形式为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至钱塘区幸福南路1116号综治服务中心一楼法院财务窗口刷卡支付;支付宝转账会迟延到账,请予以知晓。)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拍卖人不负责该问题的答疑。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四、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的手机号码,上述地址确认为送达地址,上述手机号码为电子送达号码,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或号码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0571-89899905

十九、根据杭州市防疫政策,请外地返杭、来杭人员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具体防疫规定请自行咨询杭州市防疫部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若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咨询、预约看样联系来拍法服,
联系电话:400-1571060, 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竞拍公告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二次)                                                                                                              (2022)浙0114执1836号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1日10时至2022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Ux32VX&user_id=1919425100,法院账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7幢1单元902室住宅房地产标的物概况:黄*、黄*共同共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7幢1单元902室住宅房地产。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61.5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3.7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存量房产,使用期限至2089年03月26日,已腾空。(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纳税人计税金额税种类别税率个人单位承受方转让收入契税唯一住房90㎡≤1%3.00%>90㎡1.50%二套改善性住房90㎡≤1%>90㎡2%其他3.00%印花税0.03%免征0.025%(小规模纳税)0.05%(一般纳税人)出让方转让收入增值税及其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未满2年5.30%/≧2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满二年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不满五年(转让收入-房屋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20%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房屋转让收入的1.0%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免征/印花税/免征/ 特别提醒:
1、(1)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杭州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17030。(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买受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婚姻、社保(个税)等材料,及时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核查,取得《杭州市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后,至迟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支付剩余价款截止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依法制作过户裁定书,并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住房属地为主城区: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平海路45号)三楼15号窗口,咨询电话: 0571-87017030。住房属地为萧山区: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房产查档窗口, 咨询电话:0571-82768879。住房属地为余杭区: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B区11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86139827。住房属地为富阳区: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二楼C22窗口,咨询电话:0571-63155931。
2、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3、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4、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起拍价:125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其他详情: 1、标的物概况标的物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7幢1单元902室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61.5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3.7平方米。评估范围包含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饰装修,满足房屋使用功能需要的配套附属设施设备以及该宗地内享有的权益等。2、房地产权利状况
(1)不动产权利状况根据编号为2022-DJZX006-007311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不动产坐落为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7幢1单元902室,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建筑面积为61.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7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89年03月26日。限制信息为不动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号为330106006003GB00081。标的物不动产状况:标的物权利人为黄*、黄*,权证号(证明号)为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69644号、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69645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存量房产,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登记日期为2019年03月27日,权利状态为现状。
(2)抵押权利状况根据编号为2022-DJZX006-007311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已设定抵押权,抵押状况如下:抵押权人为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湾支行,登记证明号为浙(2020)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858号,抵押方式为最高额抵押,债权数额为180万元,登记日期为2020年04月15日,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为2020年04月14日起2025年04月13日止。附记记载,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至价值时点,未见抵押注销凭证。
(3)查封权利状况根据编号为2022-DJZX006-007311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查封状况如下:查封状况查封文号(2022)浙0114执1836号查封期限2022年07月07日起2025年07月06日止查封机关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4)居住权状况根据编号为2022-DJZX006-007311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居住权状况无。
(5)异议状况根据编号为2022-DJZX006-007311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异议状况无。3、房地产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标的物土地座落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7幢1单元902室,所在小区宗地东临周坪路,东南临金家汇路,西南临紫金港北路,西临甲来路,北临来仁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7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住宅。标的物所在小区土地形状较规则,宗地地势平坦,地质、水文状况一般,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完备,较适宜作为住宅用地。(2)建筑物实物状况标的物房屋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7幢1单元902室,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形式为高层,空间形式为平层,房屋建筑面积61.55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47.88平方米,分摊面积13.67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地上层数18层,地下层数1层,所在层次为9层。实地查勘时,标的物所在房屋共设二个单元,所在单元格局为两梯四户,室内平面布局为2室1厅1厨1卫1阳台,房屋层高约为2.8米,装饰装修情况为厅堂及卧室地面装饰木地板,墙面装饰乳胶漆,顶面装饰吊顶;卫生间地面装饰地砖,墙面装饰面砖,顶面装饰吊顶,配备坐便器、台盆等卫生洁具;厨房地面装饰地砖,墙面装饰面砖,顶面装饰吊顶,配备厨房上下柜等。设施设备有供电设施、供水设施、卫浴设施、厨房设备、电梯设备等,房屋主体朝向朝南,位于第9层,中间套。标的物房屋建成于2013年,现处于空置状态,使用维护状况一般,为完好房,设施设备完备,房屋平面布置一般。4、房地产区位状况位置状况:标的物座落于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7幢1单元902室,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所在小区宗地东临周坪路,东南临金家汇路,西南临紫金港北路,西临甲来路,北临来仁街,距离金地广场购物中心约2.1公里,主体朝向朝南,位于第9层,中间套。交通状况:道路状况一般,出入可利用公交车、公共自行车、出租车、自驾车等交通工具,所在小区设有地面及地下停车位,停车情况一般。环境状况:自然环境一般,人文环境一般,景观一般,小区环境一般。配套设施状况:周边设有杭州市西湖区甲来路幼儿园、杭州大禹路小学(甲来路校区)、杭州市西湖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杭州兰里景区、303生活广场购物中心、金地广场购物中心、银行及超市等相关配套,附近有墩莳家园、都市阳光和苑、都市阳光华苑、龙湖水晶郦城等住宅小区,所在区域基础设施齐全,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物业管理一般,楼盘品质一般。5.价值时点价值时点为二Ο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永房地估(2022)字第SF104417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规范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第七条确定。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12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2022年12月30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6232800800016355180(注:缴纳余款形式为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至钱塘区幸福南路1116号综治服务中心一楼法院财务窗口刷卡支付;支付宝转账会迟延到账,请予以知晓。)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国银行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0571-86722296、13757165943。  2、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 ,联系人:张听,  联系方式:0571-85061131、15858178406 。  3、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沈云妹,应雯杰,联系方式:13858001805、18658807707。  4、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联系人:黄兆洪,联系方式:0571-89909059、18969082552。  5、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王宁,15158114401。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400-1571060,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咨询电话: 0571-89899921  
监督电话:0571-8989990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标的详情

黄*、黄*共同共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7幢1单元902室住宅房地产。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61.5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3.7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存量房产,使用期限至2089年03月26日,已腾空。(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上一条:[逸城] 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逸城掬水湾17号1104室房产、室内装修及家具家电

下一条:[水岸青云]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金苑路308号水岸青云碧水苑12号104室房产、室内装修及储藏室一间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