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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永福镇连江路商业步行街74号房产

起拍价:

¥56万

将于12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永福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广西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手机:1827686761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7.1672万

保证金:

¥11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6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3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53.4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房改房”,房改房过户手续复杂,涉及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建筑面积为253.49㎡;总层数为4层,所在楼层:1-4层,步梯房;户型:一楼门面,面积为65㎡;二楼2房1厅,面积为65㎡;三楼2房1卫,带小阳台,面积为63.32㎡;四楼2房2卫带小阳台,面积为60.17㎡;租赁情况:一二楼有租赁2022年3月到2024年3月,租金800元一月,无法提供租赁合同;房屋结构:混合;该标的物位于步行街,周边配套齐全,适合开铺面。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永福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永福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桂林市永福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上述房产存在土地出让金及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市场运作房补缴差价和其他补税费用)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该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物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值,过户税费由成交后税务部门征收数额为准,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监举电话:0773-8552752(永福县人民法院)辅助公司:广西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看样
联系电话:18276867611(梁)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12月14日10:00至2022年12月15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3/04,户名:永福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廖永梅名下所有位于永福县永福镇连江路商业步行街74号房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永福县永福镇连江路商业步行街74号房产。 标的物详情:建筑面积为253.49㎡;总层数为4层,所在楼层:1-4层,步梯房;户型:一楼门面 ,面积为65㎡;二楼2房1厅,面积为65㎡; 三楼2房1卫,带小阳台,面积为63.32㎡;四楼2房2卫带小阳台,面积为60.17㎡;  租赁情况:一二楼有租赁2022年3月到2024年3月,租金800元一月,无法提供租赁合同;房屋结构:混合;该标的物位于步行街,周边配套齐全,适合开铺面。是否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桂(2020)永福县不动产权第0002331。该标地房屋性质为一楼商铺,二至四楼为住宅,过户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该房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
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
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第二次网上拍卖。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00至2022年12月15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第一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560000元,保证金:1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可在微信上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万立网拍”,点击“预约服务",按提示操作实现对标的物的看样及贷款服务),看样请自行前往,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看样咨询:18276867611(梁),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贷款申请通过后方可办理。买受人申请法拍贷,请于开拍前七日(超期无法受理)贷款咨询:梁经理(18977252995)。为维护实地看样现场的正常秩序,看样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请到场人员携带身份证到现场登记,未携带证件的不得进入现场看样,现场看样时应听从本院工作人员或者本院所委托的辅助机构工作人员的指挥。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标的物过户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上述房产存在土地出让金及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市场运作房补缴差价和其他补税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该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 

八、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福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桂林市永福县支行,账号: 62284001470941745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付完尾款后两个月内交房。(不包含有合法租赁合同的,如有特殊情况请向法院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十二、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收取看房费用或变相收取看房费用。 

十三、本院仅委托辅助机构制作公告、接受咨询、带意向买受人看样,辅助机构提供的融资贷款、过户等业务与本院无关,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拍卖标的物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值,过户税费由成交后税务部门征收数额为准。买受人自签收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合法申请退税,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本院监督电话:0773-8552752 辅助公司:广西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看样
联系电话:18276867611(梁)微信同号                                                                                                                                         永福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税费调查清单:房地产拍卖应证税情况      (住宅)拍卖依成交双方可能的不同条件应证税情况如下:一、被执行人方应征:分税种计算方式。税种税率计税依据(不含税价)备注增值税5%成交金额÷1.05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7%增值税额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教育费附加3%增值税额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地方教育附加2%增值税额购买超过两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20%或3%按差额的20%计征或全额的3%计征
1、需有合法有效凭证   2、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二、房地产承受方应征税种核定征收率计税依据(不含税价)备注契税3%成交金额  若为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若为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若为家庭第三套及三套以上的住房,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注:此税费清单仅供参考,实际以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为准,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到相关税务部门了解、核实。

标的详情

建筑面积为253.49㎡;总层数为4层,所在楼层:1-4层,步梯房;户型:一楼门面 ,面积为65㎡;二楼2房1厅,面积为65㎡; 三楼2房1卫,带小阳台,面积为63.32㎡;四楼2房2卫带小阳台,面积为60.17㎡;  租赁情况:一二楼有租赁2022年3月到2024年3月,租金800元一月,无法提供租赁合同;房屋结构:混合;该标的物位于步行街,周边配套齐全,适合开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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