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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青溪镇上坪沙村一房屋

起拍价:

¥122万

将于12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大埔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郭同志:电话:0753-553812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69.450575万

保证金:

¥1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22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83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大埔县青溪镇上坪沙村一房屋(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502757号),建筑面积1837平方米。(大埔县超龙种养有限公司内的一处建筑物曾用于养殖)

竞买须知

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2日10时至2022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特别提示如下:

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评估报告等材料,充分调查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信息,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拍卖规则及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则必须遵守拍卖规则,履行相应义务。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行对照了解是否符合参与本次竞买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须实名参加竞买。如竞买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代理人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没有委托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载有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三、法院已将本次拍卖事项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主张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于本次拍卖开始7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拍卖财产以现状拍卖。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公告中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财产以现状为准,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自行调查可能存在的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财产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价规则:本次拍卖起拍价:122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次。一人以上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130000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拍卖财产竞得者即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法院依法处理。本次拍卖期间为1天,拍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拍卖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条进行,加价幅度按法院设置。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拍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拍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拍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拍卖期结束。拍卖成交后,现标的物所有人应在15日内将标的物交付我院或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税务部门收取的税费按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税种收取。应支付的税、费等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查询核实,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转账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埔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埔湖寮支行,账号:44187201040001124000000197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2)粤1422执163号案件拍卖款,并将缴款凭证传真至法院。特别说明:1.除向上述指定账户汇款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缴款;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照上述期限及时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付款后,须在5日内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按执行法官的通知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未及时足额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负责依法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并送达给买受人,买受人应自行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或者变更手续。拍卖财产的办证和过户等具体事项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法院不负责、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执行法官联系办理财产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可能产生的仓储、保管等相关费用,并承担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则,合法参与竞买,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和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买受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真实或无效,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法院向上述地址邮寄有关法律文书即视为有效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任何人发现拍卖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3-5538189。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执行法官:郭同志、0753-5538126;
联系地址: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淘宝网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大埔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竞拍公告

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2日10时至2022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大埔县人民法院淘宝拍卖主页 http://www.anywhere02.top/t/tlkhadAWy),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大埔县青溪镇上坪沙村一房屋(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502757号),建筑面积1837平方米。询价1694505.75元,起拍价1220000元,保证金13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上述房产居住、租赁、限购等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纠纷,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如有纠纷,竞买人自寻法律途径解决。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2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查看。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房屋所有人应于15日内将该房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及其可能存在的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三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大埔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埔湖寮支行,账号:44187201040001124000000197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53-553818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人:郭同志
咨询电话:0753-553812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大埔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标的详情

大埔县青溪镇上坪沙村一房屋(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502757号),建筑面积1837平方米。(大埔县超龙种养有限公司内的一处建筑物曾用于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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