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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8组团4-10幢地下车库31号车位

起拍价:

¥20万

将于12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潘先生:手机:1876859119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0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0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30.1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品名称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8组团4-10幢地下车库31号车位权利来源破产清算拍品所有人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品现状用途:非居住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1、权属及限制状态:有查封,无抵押。
2、请竞买人进行现场查看,标的物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拍卖标的: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8组团4-10幢地下车库31号车位。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8组团4-10幢地下车库31号车位,建筑面积30.16㎡,用途为非居住(车库),所有权证号:498724,房屋所有权人为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上拍品一切以实物为准)。特别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数量等情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后果,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12月12日10时至2022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8组团4-10幢地下车库31号车位

四、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参加竞拍的淘宝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12月9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二人以上合伙参加竞买的应委托代理人或确定参加竞拍人,并在2022年12月9日17时前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以参与竞拍的淘宝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12月20日前(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81号瓯海金融综合服务区A3幢91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若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和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指定。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或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管理人
咨询电话:1876859119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竞拍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拍卖公告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二次拍卖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8组团4-10幢地下车库31号车位的公告 特此提醒意向买受人:本宗拍卖标的物是破产案件财物,拍品所设的拍卖条件及披露信息,均由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供并负责解释。管理人联系人:潘先生,联系方式:18768591195。 经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12月12日10时至2022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监督单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不动产、股权、车辆等)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或者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8组团4-10幢地下车库31号车位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8组团4-10幢地下车库31号车位,建筑面积30.16㎡,用途为非居住(车库),所有权证号:498724,房屋所有权人为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拍价:20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潘先生,联系方式:18768591195)。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电话:18768591195 潘先生;看样时间:2022年12月9日上午9:00-10:00;看样地址:杨府山涂村新田园住宅区8组团4-10幢地下车库31号车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一个工作日的17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9:30—16:30,节假日休息)。 

四、竞买人条件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12月20日前(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 如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款,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重新拍卖时,弃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81号瓯海金融综合服务区A3幢91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管理人上传之图片,仅供参考。未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管理人
咨询电话:1876859119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温州市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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