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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隆世纪广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与和平路交汇处鸿隆世纪广场C座6E

起拍价:

¥360.534844万

将于12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广东迅兴拍卖2:电话1:13537749879电话2:400-992880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50.668555万

保证金:

¥4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60.534844万

单价:

¥3.2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鸿隆世纪广场(1999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13.3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拍卖裁定书.pdf鸿隆6E房单.pdf

竞买须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6日10时至2022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2),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与和平路交汇处鸿隆世纪广场C座6E房产【权属证号:2000604718】,建筑面积:113.39平方米(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用途:住宅;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另外,根据国家及深圳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申请执行人应于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证件号码、与淘宝网注册一致的手机号码等,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该项权利。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黄贝岭支行,账号:30205252450385),并在付清款项1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1号罗湖法院执行局504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买受人自行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于十个工作日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应保证预留于网络平台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于拍卖成交后手续的办理,买受人应承担可归责于无法联系买受人导致成交后手续办理延迟或无法办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需与拍卖公告中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一切在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    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根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6〕18号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4009928803、13537749879   
举报监督电话:0755-25723302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6日10时至2022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名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与和平路交汇处鸿隆世纪广场C座6E权利人及性质陈少莎不动产证号2000604718案号(2022)粤0303执18119号承办人朱法官法官助理刘助理坐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建筑面积113.39㎡用途住宅性质商品房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在法院张贴《限期搬迁通知书》后,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承担风险。税费负担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详见本公告第十条)起拍价人民币3605348.44元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增加幅度人民币8000元及其倍数备注详见附表。   

二、竞买前情况须知:   
1、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之前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3.竞买人应当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购房资格证明》,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购房资格证明》的业务可在线上办理:竞得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服务事项,进入申办页面后,竞得人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要求上传《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居民户口本、社保或个税缴纳明细等申请材料。竞得人也可预约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2)公积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竞得人可在申办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版《购房资格证明》。竞得人如需要盖实体章的纸质证明,可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仅限于本次住宅类法拍房的过户之用途。
(3)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执行法院,法院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4)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5)因无购买资格撤销拍卖的,原则上退还竞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如存在悔拍、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
(6)其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公示的信息。    

三、拍卖成交后情况须知:   
1、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黄贝岭支行,开户账号:30205252450385),缴款时须注明“网络拍卖”字样、拍卖标的名称或执行案号信息,并在全部余款付清后通过电话(0755-25723302)及时通知本院。本院在确认收到款项后会通知买受人到本院执行局504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据。    2、如买受人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可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申请本院出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本院将在受理后出具文书,并通知买受人来本院执行局504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1号)领取。    3、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申请出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的同时,向法院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法院确认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经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5、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特别说明:根据国家及深圳市2020年7月15日(或其他城市)发布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或其他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求须前往本院本院执行局504办公室提交委托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5个工作日之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本次拍卖不安排集体看样,有意者自行前往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等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拍卖人联系,竞买人可拨打4009928803、13537749879电话进行咨询。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   
1、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该价格仅为不动产价值,不包含房屋内部装修价值,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评估报告或附件,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税费承担:   
1、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需与拍卖公告中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一切在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人联系。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特别提示:我院委托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七、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4009928803、13537749879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755-25723302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1号罗湖法院执行局504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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