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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琯头镇大众中路193号东升新村15幢303单元

起拍价:

¥48万

将于12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连江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唯点:手机:1896070393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8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48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0.2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连江县琯头镇大众中路193号东升新村15幢303单元权利来源(2022)闽0122执3500号权证情况【权利证书号:闽(2022)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09451号】拍品所有人江合华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住宅租赁情况无钥匙有配套情况已装修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位于连江县琯头镇大众中路193号东升新村15幢303单元。房屋所有权人为被执行人江合华所有的,建筑面积为130.27平方米。当事人议价拍卖,评估价为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价格。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6日10时至2022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连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连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连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21日16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人民币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1月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连江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1)兴业银行福州连江支行,账号118380100100006552031625),并在 2023年1月9日9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连江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1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毁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毁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1-2213902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 18960703933。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竞拍公告

福 建 省 连 江 县 人 民 法 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6日10时至2022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连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连江县琯头镇大众中路193号东升新村15幢303单元,房屋所有权人为江合华名下,建筑面积为130.27平方米。产权证号:权利证书号:闽(2022)连江县不动产权第0009451号。用途: 住宅 。起拍价480000元,保证金: 50000元,增价幅度: 3000 元。以上起拍价不包括买卖双方税费及各种欠费;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收明细因标的物尚未成交,成交价格不明确,所以无法确定。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前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成交后悔拍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瑕疵提醒:
1、该拍品不包含家具家电。
2、被执行人承诺成交后七天内撤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连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连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竞买人应符合连江县的限购政策,具体详情请咨询有关部门,违反限购政策参与竞买的,将导致拍卖无效,买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工作时间内与第三方拍卖辅助机构(唯点)联系。联系方式:1896070393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月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连江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1)兴业银行福州连江支行,账号11838010010000655203162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960703933 
监督电话:0591-22139028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17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泉州市丰泽区泉山路与305省道交叉口鑫亿西湖小区C幢205室

下一条:连江县琯头镇后一村沃中路93号三扇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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