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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花溪南路39号(原三环路东侧、洪湾路西侧、凤山路北侧)华润橡树湾家园·橡府一期8#楼202单元住宅

起拍价:

¥335万

将于12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闽侯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邹法官:电话:0591-2219319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89万

保证金:

¥50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335万

单价:

¥1.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76.7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2.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出具)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花溪南路39号(原三环路东侧、洪湾路西侧、凤山路北侧)华润橡树湾家园·橡府一期8#楼202单元.doc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21日上午10:00至2022年12月22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愿意未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物依法经评估公司现场评估,房屋可能存在的瑕疵各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12月29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闽侯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侯中兴支行,账号6232636400102272447)。建议通过银行转账缴交拍卖成交余款,不能通过支付宝直接付拍卖成交余款。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8日10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展览馆二楼(中铁城对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次拍卖涉及相关税、费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充分了解。拍卖评估价、起拍价不包含交易有关税费及办理过户手续过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涉及买方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欠费情况请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涉及卖方的本次交易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的税费待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凭税费发票到本院申请领取。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10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1-221920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13358286025(博通大成网拍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2022年11月28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1日上午10:00至2022年12月22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花溪南路39号(原三环路东侧、洪湾路西侧、凤山路北侧)华润橡树湾家园·橡府一期8#楼202单元住宅[产权证号:闽(2018)福州市不动产权第0103590号],详见评估报告。评估价:5890000元,起拍价:3350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若按照评估价成交,预估卖方应承担的税费为80000元,预估买房应承担的税费为170000元(详见评估报告)。上述买卖双方税费仅供参考,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最终以相关部门根据成交价核准。

二、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且竞买人应同时具备购房资格并且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限购情况依相关政策法规,请竞买人于标的物拍卖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20日(工作日上班期间)接受咨询、展示;有意者联系:13358286025(博通大成网拍服务有限公司)。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产权初始登记和过户变更登记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八、竞买人竞拍成功且付清拍卖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卖方(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不限于交易环节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的税、费待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凭税、费发票到本院申请领取(优先从拍卖款中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10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垫付的税、费将作为执行款用于偿还债权,后续买受人自行承担后可另行向卖方(被执行人)主张。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及水电等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费用以及未明确交付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相关欠费情况请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如产生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委托法院仅提供有关执行文书,不保证标的物权权属变更手续能否顺利办理,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询问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程序。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应于拍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2月29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闽侯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侯中兴支行,账号623263640010227244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358286025(博通大成网拍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91-22192061
联系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2022年11月28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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