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河池拍卖房 > 金城江拍卖房 >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西路一巷4号香格里拉花园B-5栋3单元3-1301号房

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西路一巷4号香格里拉花园B-5栋3单元3-1301号房

起拍价:

¥33.7299万

将于1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黄经理:手机:1336777684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9.682239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3.7299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8.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拍品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西路一巷4号香格里拉花园B-5栋3单元3-1301号房权利来源购买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拍品所有人广西庆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拍品现状标的物被执行人广西庆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西路一巷4号香格里拉花园B-5栋3单元3-1301号房[产权证号:桂(2018)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00699号、桂(2020)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03761号]租赁情况无钥匙无备注房屋未实际清空;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1、首次查封,查封期限:2021.11.24—2024.11.23;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其中包括不限于实物现状与标的权利证书登记不一致的瑕疵等。特别提醒,竟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3、拍卖标的产权过户可能受部门规章、地方政策等限制,竞买前竞买人应详尽了解相关规定,本院不对拍卖标的的产权过户、相关内容的变更登记等作保证;
4、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房产局、国土局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及案件相关信息。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原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5、如出现占用人拒绝交付而需强制执行的,买受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房屋建筑面积:118.20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98.19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20.01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7.42平方米;2、权属:房屋所有人登记为广西庆达房地产有限公司;3、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4、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5、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6、使用期限:2008年03月05日起2078年03月04日止;
7、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8、总层数为:17层,拍卖标的所在楼层:第13层。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拍卖标的物名称:被执行人广西庆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西路一巷4号香格里拉花园B-5栋3单元3-1301号房[不动产权证号:桂(2018)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00699号、桂(2020)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03761号](2022)桂0702执386号序号阶段具体事项完成情况(勾选)备注1拍卖标的物调查权属情况房管部门查询信息有√无□2国土部门查询信息有□无√3不动产部门查询信息有√无□4涉国有划拨土地是否为拆迁安置用房或集资房是□否√房屋产权证:有□无√5土地产权证:有□无√6不动产证:桂(2018)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00699号、桂(2020)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03761号]号有√无□7其他产权证明:有□无√8抵押情况抵押权人(注明联系方式):有□无√8抵押金额:有□无√9是否发抵押人告知书有□无√10租赁情况承租人有□无√11承租合同、租金凭据等有□无√12是否带租拍卖有□无√13房产现状是否已腾房出屋有□无√14有无地下车位或杂物间有□无√15室内物品是否统一处置有□无√16有无欠缴水电费、物业费有√无□17查封情况房管部门保全、查封有√无□18国土部门保全、查封有□无√19首封或轮候查封首封√轮候□20首封法院是否移交处分权是□否√21拍卖裁定、出屋公告查封、期限履行现场张贴有√无□22拍卖裁定送达或公告有√无□23出屋公告送达或公告有√无□24房屋有无换锁有□无√注:本表为财产分类(房产)处置调查要件,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处置调查的相关要件,用于案件承办人在处置财产调查中备忘,有未尽事宜案件承办人可自行补充。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城中支行,子账账号:6228401527102338264),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因国家政策、法律规定或其他合法原因导致办理过户不能及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成交后,由法院依法交付,但竞买人需承担因法律法规和其他原因不能交付或延期交付风险。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7-361879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执行局0777-361875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一)  本院定于2023年1月5日10:00至2023年1月6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1/12?spm=a213w.7629119.sfHead.3.Mkm9k
2)上对广西庆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西路一巷4号香格里拉花园B-5栋3单元3-1301号房[产权证号:桂(2018)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00699号、桂(2020)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03761号]的房地产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详情:
1、房屋建筑面积:118.20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98.19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20.01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7.42平方米; 2、权属:房屋所有人登记为广西庆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3、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5、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6、使用期限:2008年03月05日起2078年03月04日止;
7、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8、总层数为:17层,拍卖标的所在楼层:第13层。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1月5日10:00至2023年1月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评估价:396822.39元,第一次起拍价:337299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竞买或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广西中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拍品展示期间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为免费服务,电话:13367776840(黄经理)。拍卖财产是否存在瑕疵:不确定。

七、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事项:
1、该价格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2、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因国家政策、法律规定或其他合法原因导致办理过户不能及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成交后,由法院依法交付,但竞买人需承担因法律法规和其他原因不能交付或延期交付风险;
3、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房产局、国土局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及案件相关信息。
4、竞买人所涉及的税费:具体税费请视实际情况向所属税务机关咨询,以最终纳税人到税务厅现场提交相关材料后办理为准。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钦州分行城中支行,银行账号:622840152710233826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sf.taobao.com/0771/12?spm=a213w.7629119.sfHead.3.Mkm9k2,

十、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三、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四、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在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如未有人向本院申请优先购买权,公告后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十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
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标的物原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均由被执行人承担。十

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本院辅拍机构为广西中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13367776840(黄经理)。法院
监督电话:0777-3618750咨询电话:13367776840(黄经理)
联系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103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标的详情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拍品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西路一巷4号香格里拉花园B-5栋3单元3-1301号房权利来源购买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拍品所有人广西庆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拍品现状标的物被执行人广西庆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西路一巷4号香格里拉花园B-5栋3单元3-1301号房[产权证号:桂(2018)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00699号、桂(2020)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03761号]租赁情况无钥匙无备注房屋未实际清空;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1、首次查封,查封期限:2021. 11.24—2024.11.23;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其中包括不限于实物现状与标的权利证书登记不一致的瑕疵等。特别提醒,竟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3、拍卖标的产权过户可能受部门规章、地方政策等限制, 竞买前竞买人应详尽了解相关规定,本院不对拍卖标的的产权过户、相关内容的变更登记等作保证;
4、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房产局、国土局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及案件相关信息。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原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5、如出现占用人拒绝交付而需强制执行的,买受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房屋建筑面积:118.20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98.19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20.01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7.42平方米; 2、权属:房屋所有人登记为广西庆达房地产有限公司;3、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4、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5、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6、使用期限:2008年03月05日起2078年03月04日止;
7、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8、总层数为:17层,拍卖标的所在楼层:第13层。  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拍卖标的物名称:被执行人广西庆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西路一巷4号香格里拉花园B-5栋3单元3-1301号房 [不动产权证号:桂(2018)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00699号、桂(2020)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03761号]                                                                                                                      (2022)桂0702执386号

上一条: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河池汽车城·东方水岸】小区5栋2-702号房产一套

下一条: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林业小区150号(富康园商住楼)3-502号房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