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丽水拍卖房 > 松阳拍卖房 >松阳县西屏街道太平坊路43号二单元401室

松阳县西屏街道太平坊路43号二单元401室

起拍价:

¥60.56万

将于11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松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松阳人民法院:电话:0578-880624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08.079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60.5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9.9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税费负担主体及计算方法.docx拍卖执行裁定\(隐名版\).pdf松阳太平坊路43号二单元401室评估报告.pdf

变卖须知

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30日10时起60天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松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P4fkiA&user_id=1987754777,户名: 松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6056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及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八、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松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松阳县支行,账号:6228401087626680568),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地址:丽水市松阳县长松路1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一个月内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和后果。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网络司法变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变卖,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78-880631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8-880624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松阳县人民法院二0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变卖公告

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30日10时起60天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松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P4fkiA&user_id=1987754777,户名: 松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松阳县西屏街道太平坊路43号二单元401室。松阳县西屏街道太平坊路43号二单元401室,规划用途(住宅),总建筑面积139.9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2.70平方米,权证号浙(2020)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5402号,无租赁,无电梯,建筑总层数7层,标的物所在6层,已腾空,附近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拍卖标的物评估详情请在“标的物介绍”页面下载评估报告查看。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出让);权属人为叶XX,权证号浙(2020)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54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99年12月30日起2049年12月29日止;抵押权人: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证明号:浙(2020)松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448号,抵押方式:一般抵押,债权数额:90万元,登记日期:2020年09月18日,债务履行期限:2020年09月17日起2035年09月16日止;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详见附件(税费计算方式由税务部门提供,仅供参考)。评估价:1080790元, 变卖价:6056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17时止(节假日、周末、下班时间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需要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组织看样。联系电话:0578-8806248 。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土地出让金。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出卖方税款,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买受人务必在已知房产解封后及时(7日内)向拍卖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等。若逾期申请,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买受人需承担相应责任。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缴纳。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8-8806248。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松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松阳县支行,账号:6228401087626680568)。

九、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特别提醒:建议使用银行付款方式支付剩余价款。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看样请联系松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8-880624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578-8806248法院监督电话:0578-8806317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长松路1号。                                                                                                              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松阳县西屏街道人民大街A08号101室

下一条: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复兴街699号401室房地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