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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宾州镇力沃广场10号楼2单元2002号房产

起拍价:

¥26.30544万

将于11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宾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助理:电话1:15807713560电话2:0771-823039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2.8818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6.3054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8.2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拍品名称宾阳县宾州镇城东新区力沃广场10号楼第2单元2002号房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预告登记拍品所有人黄才贵拍品现状标的物宾阳县宾州镇城东新区力沃广场10号楼第2单元2002号房产租赁情况无钥匙无备注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1、法院已查封,办理有抵押登记;
2、该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本次拍卖按房屋现状拍卖;
3、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等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5、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该拍品位于宾阳县宾州镇城东新区力沃广场10号楼第2单元2002号房产,无钥匙不组织安排看样。未办理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78.29㎡。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拍卖须知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1/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88.AvaVfU)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规定的期间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延时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以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为准),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将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2)桂0126执1295号,开户银行:宾阳北部湾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8001067769996660014585),并持法院财务开具的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费用自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拍助理咨询。
咨询电话:15807713560(李助理)法院
监督电话:0771-823039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1号   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10月8日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11月26日10:00至2022年11月27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1/12?spm=a213w.7629119.sfHead.3.Mkm9k
2)上对被执行人黄才贵名下的位于宾阳县宾州镇城东新区力沃广场10号楼第2单元2002号房产进行第二次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标的物详情:该拍品位于宾阳县宾州镇城东新区力沃广场10号楼第2单元2002号房产,无钥匙不组织安排看样。未办理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78.29㎡。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1月26日10:00至2022年11月27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拍卖起拍价:263054.4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竞买的,必须在开拍前五日先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无钥匙,本拍品不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司法拍卖助理在拍品展示期间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该拍卖助理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服务,预约看样、咨询电话:15807713560(李助理)拍卖财产是否存在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顺利过户及交付。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具体税种税率待成交后,以税局询税结果为标准。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2)桂0126执1295号,开户银行:宾阳北部湾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800106776999666001458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sf.taobao.com/0771/12?spm=a213w.7629119.sfHead.3.Mkm9k2,

九、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十

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二、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三、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在公告之日起,未有人向本院申请优先购买权,公告后是否存在其他优先购买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十四、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
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相关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

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拍经理咨询,
咨询电话:15807713560(李助理),
联系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1号执行局313室,
监督电话:0771-8239636(黄法官)咨询电话:0771-8230399(李助理)联系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1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标的详情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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