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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大官园社区17号楼1单元1102室及配房

起拍价:

¥35.44万

将于12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侯法官:电话:0538-865301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4.3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35.44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6.6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0日10时至2022年12月1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8/04;户名: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七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特别关注拍卖公告等。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权属、外观、结构、设施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请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为车辆的,以拍卖时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参拍前自行了解标的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有无违章记录。拍卖标的物为房屋、土地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拍卖标的当前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竞买人应视为了解,并自愿承担该瑕疵责任;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财源支行;账号:6228400277095583168)。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拍卖公告中说明的方式缴纳,请认真了解拍卖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拍卖公告中规定交易过程中的税费按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的,可能存在标的原所有权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交纳不积极或不能交纳的情况,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可以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应承担的税费,但需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完成相关费用的交纳手续,持发票从拍卖价款中扣减,逾期由买受人垫付并向被垫付人另行主张权利。由于有的拍卖标的物目前不具备产权登记、变更条件,或拍卖标的相关税费数额不明确,为利于案件的高效执行,拍卖公告中可能明确注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的相关内容,或提前咨询执行法官。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有的拍卖房屋,虽有房屋产权登记证,但没有土地登记证,因土地性质等原因,可能存在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有的土地使用权性质要求严格,不能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等,可能存在使用限制,请重点关注、咨询。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电话:侯法官:0538-8653019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府前街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报名购买、交付保证金、支付宝限额等问题)拍卖咨询电话:山东瀛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181839296  牛经理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竞拍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0日10时至2022年12月1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8/04户名: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为山东省泰安市大官园社区17号楼1单元1102室及配房。建筑面积76.62平方米。钢混结构,用途为住宅。房屋总层数17层,所在层为11层。约2016年建成。拍卖对象所在区域东临大官园路,西临大辛庄村,北临滨湖路。周边基础服务设施完善,有多路公交线路经过,区域交通便利。详情见附件《评估》。特别提示:该拍卖标的物未办理产权证。限购,请各竞买人注意。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为准,以现状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认真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评估价: 44.3万元,起拍价:3544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山东瀛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山东瀛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181839296  牛经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拍卖活动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于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财源支行;账号:6228400277095583168)。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

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权属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拍卖咨询:山东瀛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手机:13181839296  牛经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拍卖人有关电话咨询。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侯法官:0538-8653019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府前街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报名购买、交付保证金、支付宝限额等问题)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山东省新泰市平阳小区26幢东一单元二层东户及储藏室

下一条:山东省泰安市大官园社区34号楼3单元1201室及储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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