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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御景名城4栋2单元1401室

起拍价:

¥55.9896万

将于12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水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法官:电话:0722-624602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8.28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5.989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8.6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该标的物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御景名城小区,建筑面积为128.6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钢混结构,约建成于2016年。

竞买须知

广水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15日10时至2022年12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水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广水市人民法院拍卖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北广水农村商业银行北郊支行,账号:8201 000 000 176 4359, 并在缴清余款后(遇节假日顺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水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三环路59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6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22-6248916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722-6246024 (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广水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4日

竞拍公告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5日10时至2022年12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水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水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御景名城4栋2单元1401室。评估价:682800元;起卖价:559896元;建筑面积:128.66平方米;保证金: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水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水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1月15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水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湖北广水农村商业银行北郊支行,账号:8201 000 000 176 435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722-6246024  (刘法官)  法院
监督电话: 0722-624891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三环路592号广水市人民法院              广水市人民法院2022年11月14日

标的详情

该标的物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御景名城小区,建筑面积为128.6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钢混结构,约建成于2016年。

上一条:湖北省随州市白云大道29号随州碧桂园翠山蓝天苑区180幢1单元115号、215号、315号、415号

下一条:嘉鱼县鱼岳镇华清园小区2号楼1单元601室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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