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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衡水市怡景铭座6号楼3单元2304室房产

起拍价:

¥84.898万

将于12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武邑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袁法官:手机:1863185105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9.88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84.898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3.7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拍卖裁定书.pdf评估报告.pdf执行依据.pdf

竞买须知

河北省武邑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8日10时至2022年12月9日10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北省武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可能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12月1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武邑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邑县支行,账号:6228402137055702463),并在2022年12月15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北省武邑县人民法院(地址:河北省武邑县建设东路武邑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武邑县人民法院咨询。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8631851055  袁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竞拍公告

河北省武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8日10时至2022年12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北省武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衡水市怡景铭座6号楼3单元2304室,已备案但无房产证。该标的所有权为刘子月单独所有,登记日期为2015年1月28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123.78平方米。通过河北正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为998800元,该拍品现状以实物现状为准,经专业机构鉴定,法院不承担拍品的瑕疵保证责任,该标的物上无抵押,无人居住。其他具体描述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值为:998800元。起拍价为848980元,保证金为100000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该标的物所产生的的物业费10996元(自2015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物业费)由竞买人交纳。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武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四、咨询时间:自2022年11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展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10时至11时进行现场展示,有意看样者请于咨询时间与本院联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与本次过户相关的双方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目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依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交纳,请竞买人人自行前至相关单位查询。具体应负担的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具体金额及详细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本案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暂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邑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2月13日16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 武邑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邑县支行,账号:6228402137055702463),并于2022年12月15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余款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631851055  袁法官
监督电话:0318-571866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标的详情

详见评估报告。

上一条: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与自强街交叉口东南角1幢6层604室)

下一条:位于衡水市东湖大道水静界小区13幢1单元301室房产一处,该房产面积为133.47平方米,该房无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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