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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玉水晶熙园】杭州市西湖区澜玉水晶熙园1幢1单元304室住宅房地产

起拍价:

¥304.8万

将于12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杭州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067805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35.38万

保证金:

¥6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04.8万

单价:

¥3.5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澜玉水晶熙园(2018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87.4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拍卖、变卖裁定书.doc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1日10时至2022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UkUG9d&user_id=1950129019 (执行法院网址) 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原则上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但工业房地产等有特殊竞买资格条件限制的请竞买意向人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为准。 法院司法网拍房产是否受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影响,请各竞买意向人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后决定是否有资格参拍。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拍卖竞价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相关信息根据网拍新规定,须在拍卖网页上明示。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户口落户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内将尾款支付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及时电话告知法院。法律文书制作完成后法院工作人员会及时电话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若标的物瑕疵导致标的物交付困难的,标的物实际交付在成交后与本院沟通)。(注:个人成交的,由成交支付宝帐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来院签署法律文书及提取标的物。公司、企业等其他组织机构成交的,办理人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委托书、公司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来院签署法律文书及提取标的物。)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买受人领取过户材料后,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等。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买受人务必在已知房产解封后及时(7日内)向拍卖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等。逾期法院将对拍卖款按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处置,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的出卖方税费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项税费。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按规定应交纳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按法律规定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8259799、0571-87222470。
法院咨询电话:0571-56578860、0571-88166838。咨询、预约看样联系杭州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0678050,0571-8720381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拱墅法院执行局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杨六堡路1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1日10时至2022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UkUG9d&user_id=1950129019 (执行法院网址) 进行一拍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西湖区澜玉水晶熙园1幢1单元304室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87.46平方米,包含房屋价值、相应分摊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室内固定装修价值、保证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价值,不包含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等其他财产和权益。标的房产为预告登记,有二次过户的可能。本次评估时建筑面积依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中记载的建筑面积(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为依据进行测算,根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6预1333071](复印件),第六条“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为准。”特此告知。根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标的对象所在地块总面积为91062㎡,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自2014年11月18日至2084年11月17日,因标的对象未办理产权登记,未查询到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特此告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信息公告后,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信息有误会本院会及时更改拍卖信息,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请各竞买意向人注意拍卖信息更改。一拍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评估价435.38万元,起拍价304.8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1.5万元。

二、限购政策说明:法院司法网拍房产是否受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影响,请各竞买意向人自行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若房产受当地限购政策影响,请各竞买参与人应在参拍前事先确定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所有其它限购地区房产拍卖成交后办理流程均参照杭州市限购房产办理流程执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当地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查询情况证明,并将查询结果及时递交拍卖法院。根据杭州2021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规定,参与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2021年8月5日,杭州市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各竞买人若想参与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须符合以上本市住房限购政策。限购政策特别提醒: 1、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杭州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17030。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需自行从淘宝网下载)以及买受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婚姻、社保(个税)等材料,及时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核查,取得《杭州市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后,至迟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支付剩余价款最后十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过户裁定书,并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住房属地为主城区: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平海路45号)三楼15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87017030。住房属地为萧山区: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房产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82768879。 住房属地为余杭区: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B区11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86139827。 住房属地为富阳区: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二楼C22窗口,咨询电话:0571-63155931。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时常关注房产所在地不断出台的房产限购新政。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无法过户,买受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所有法律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杭州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助拍公司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4000678050,0571-87203813,或搜索并访问“助拍网”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51助拍”自助预约看样看样人需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持杭州健康码。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也可以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相关部门了解。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个人所得税调整:根据国税函【2007】1145号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金额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拍卖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特此告知。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出卖方税款,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买受人务必在已知房产解封后及时(7日内)向拍卖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等。逾期法院将对拍卖款按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处置,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的出卖方税费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项税费。为了维护案件双方当事人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包括代缴)相应的过户税费,在缴纳税费过程中若遇按法律规定可减免税费(出让方应缴税费)事宜,请买受人务必告知出让方(法院可协助通知)。买受人缴款后应及时到拍卖法院办理退还垫付税费等事宜。若买受人未能及时通知减免税事宜或缴税后未能及时来院办理税费结算(退税手续),由此产生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五、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以上拍品法院已知和未知瑕疵,各竞买意向人可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此告知。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注意将自我购买意向与拍卖财产实际状况进行比较,以便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及参与程度等,否则因竞买人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导致悔拍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请在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1-88166838。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需符合当地购房资格条件),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须在拍卖竞价开拍48小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参加竞拍申请,且符合当地购房资格条件,本院确认资格后可参加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保证金缴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3年1月1日前缴纳,并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0571-56578860)。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湖墅支行;收款账号:6232652799515756758备注案号(2020)浙0103执576号。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买受人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支付余款且经法院催缴后仍不缴纳的,执行法院可认定买受人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申请贷款须知:
(1)原则上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竞买人自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根据贷款条件,对竞买人借款资格以及相关拍卖标的的情况作尽职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可自行批复相关授信总量。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行为系其与银行之间的自主行为,贷款成功与否及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关。
(2)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应及时向法院支付首付款(包括保证金金额),并与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将余款依照《拍卖公告》中付款时间要求按时交纳至法院指定账户。
(3)因银行不同意发放贷款或未能按时发放贷款的,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拍卖公告》中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导致悔拍的法律后果。贷款可咨询银行如下: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联系人章静,电话:0571-86988378、13575497301。周洋,电话0571-86550625,13588728783。
2、温州银行杭州分行:联系人黄陈铭,电话0571-86518910、15868866585.邮箱:08307@wzbank.cn.
3、浦发银行杭州建国支行:联系人孙燕冰经理,电话0571-87367078、13806517818。
4、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拱墅支行:联系人电话18435100510(汪经理)、15158101468(沈经理)、13388606067(周经理)。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开元支行:联系人电话0571-85802054(徐经理)、0571-85805930(楼经理)。
6、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联系人黄经理、杨经理,电话89575029、13666636797、89575026。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咨询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辅助机构是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意向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意向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72224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1-56578860、0571-88166838。法院执行局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杨六堡路11号。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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