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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东侧房地产

起拍价:

¥5101.331万

将于11月1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大理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手机:1361880199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376.6637万

保证金:

¥50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101.331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851.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区位状况:
(1)位置状况:杨永光、张学芬所属房地产位于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东侧,标的物西临鑫福路,东、南、北邻相邻户。
(2)交通状况:标的物所在区域以城市道路为主,周边有金牛路、鑫福路、景观大道、政通路等,出行方式有出租车、私家车,有城乡交通班车通过并在附近设有站点,交通便捷度较高。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区域内给排水、电、路、通讯、燃气等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购物:天天乐精品生活超市;学校:卓思国际中英文幼儿园、金牛二小;国家机关:宾川县人口计生局;酒店:紫鑫宾馆、佳华酒店、申吉宾馆、祺宏酒店、金汇宾馆等。
(4)环境状况:标的物区域内空气清新,自然环境较好;周边居住的居民素质较好,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区域内有越析广场,周边环境条件较好。整体看来,标的物所处之处在地理位置、繁华程度、道路通达度、交通便捷度、基础设施配套、周边环境等方面的条件良好。
(5)区位状况未来变化趋势:标的物位于宾川县金牛镇,为成熟片区,住宅集中,交通便利,人车流量大,商业、居住氛围浓厚。随着城市的发展,区域基础和公共配套设施不断升级改造,各项生活配套设施日趋完善,环境及区位优势将更加显著。
2、标的物实物状况:(1)土地状况: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基础设施已达“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红线内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场地平整),土地形状规则,场地内地势平坦,地基稳固,无直接影响建筑物安全、场地地基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利用条件良好。(2)建筑物状况:杨永光、张学芬所属房地产位于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东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3851.4㎡;实际用途为住宅;位于楼幢总层数12层的第1-12层,东西朝向,钢筋混凝土结构,标的物建成时间为2015年。整栋建筑物的外墙为外墙漆,标的物室内基本装修情况如下:楼层室内基本装修情况1层员工宿舍1:门为防盗门,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乳胶漆。员工宿舍2:门为实木套装门,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乳胶漆及石膏板吊顶。卫生间1:门为铝合金玻璃门,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瓷砖,顶棚为塑料扣板吊顶。途虎养车工场店: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瓷砖及乳胶漆,顶棚为乳胶漆。仓库:门为双开防盗门,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乳胶漆。员工休息室:门为防盗门,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乳胶漆。卫生间2:门为实木门,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瓷砖,顶棚为塑料扣板吊顶。储物间:门为防盗门,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及顶棚均为水泥砂浆抹灰。办公室:门为铝合金玻璃梭拉门,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乳胶漆。房屋室内布局合理,装修质量良好。2层门为铝合金玻璃梭拉门,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乳胶漆及瓷砖,顶棚为乳胶漆及造型吊顶。房屋室内布局合理,装修质量良好。3层门为实木套装门,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木地板,墙面为乳胶漆及墙纸,顶棚为乳胶漆及造型吊顶(带1间卫生间及1间储物间)。房屋室内布局合理,装修质量一般。4层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及顶棚均为水泥砂浆抹灰(带1间卫生间)。房屋室内布局合理,装修质量一般。5层房间:门为铝合金框(未安置门),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乳胶漆。训练室: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为乳胶漆及吸音棉,顶棚为乳胶漆。卫生间: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瓷砖。房屋室内布局合理,装修质量一般。6-10层房间: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乳胶漆及石膏线条装饰。厨房:门为实木门,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瓷砖,顶棚为石膏板吊顶。卫生间:门为铝合金玻璃门,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瓷砖,顶棚为石膏板吊顶。卧室:门为实木门,窗为铝合金窗,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乳胶漆。过道: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石膏板吊顶。(共13间:根据《现场查勘情况说明》因部分房间无法打开,六层6-11号房屋装修与其他部分房间装修一致)房屋室内布局合理,装修质量一般。11层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为实木套装门,窗为铝合金窗。客厅: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乳胶漆及石膏线条装饰。房间:室内为实木套装门,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乳胶漆及石膏线条装饰。卫生间: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瓷砖,顶棚为集成吊顶。厨房: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瓷砖,顶棚为集成吊顶。(根据《现场查勘情况说明》因部分房间无法打开,十一层11-2号房屋装修与其他部分房间装修一致)房屋室内布局合理,装修质量一般。12层入户门为红椿木双开门,室内为实木套装门,窗为红椿木玻璃窗及仿古木窗。客厅:地面为实木地板,墙面为乳胶漆及红椿木装饰背景墙,顶棚为乳胶漆及红椿木造型吊顶。房间:地面为地板砖及实木地板,墙面为瓷砖及乳胶漆、红椿木装饰背景墙,顶棚为实木吊顶及实木线条装饰。卫生间:地面为地板砖,墙面为瓷砖,顶棚为集成吊顶,卫生间设有柜式洗面盆、坐便器、蹲坑、淋浴器、浴缸等卫生洁具。厨房:地面为实木地板,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乳胶漆及红椿木造型吊顶。过道:地面为小青砖,墙面为部分青砖贴面及乳胶漆,顶棚为红椿木吊顶。楼梯:设有不锈钢护栏及扶手,踏步及休息平台为花岗石瓷砖,墙面为乳胶漆,顶棚为乳胶漆。房屋室内布局合理,装修质量优。有线电视、网络、太阳能等设施齐备。房屋室内布局合理,装修质量良好。水电全通,市政配套设施完善。室内层高(1、2、3层层高4米,4层层高4.1米、5层层高4.0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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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层层高3.12米,12层层高3.5米),电器线路及各种照明装置完好,使用过程中维修、维护状况良好,房屋内、外部状况完好,基础设施项目完善,满足使用要求。

竞买须知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拍 卖 须 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7日10时至2022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竞买开始前向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海玉支行 ,账号:9558852515000957294),过户、办证事宜由大理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统一通知,接到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原件,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大理市下关镇鹤庆路)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悔拍的,保证金全额没收,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2—220958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
联系电话:13618801990(大理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淘宝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鹤庆路58号 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竞拍公告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7日10时至2022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杨永光、张学芬位于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东侧房地产。起拍价为:51013310.00(伍仟壹佰零壹万叁仟叁佰壹拾元),保证金:5000000.00元,增价幅度:2500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标的情况杨永光、张学芬所属房地产位于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东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3851.4㎡;实际用途为住宅;位于楼幢总层数12层的第1-12层,东西朝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时间为2015年。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建设出让城镇住宅用地,权利人为杨永光、张学芬。证载房地产单价和总价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房屋坐落房屋结构所在层数/总层数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单价    (元/㎡)总价      (元)备注1杨永光、张学芬云(2018)宾川县不动产权第0000413号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东侧 钢筋混凝土1/12住宅1123.6550185638476建筑面积为证载建筑面积 2钢筋混凝土2-12/12住宅12727.75448757109414

三、实物状况描述
1、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1)坐落: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东侧 (2)四至:西临鑫福路,东、南、北邻相邻户
(3)开发程度:宗地内外已达“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红线内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场地平整)
(4)地形地势:土地形状规则,场地内地势平坦,地基稳固,无直接影响建筑物安全、场地地基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利用条件良好
2、标的权益状况描述(1)登记状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杨永光、张学芬持《不动产权证书》〔云(2018)宾川县不动产权第0000413号〕复印件:权利人杨永光、张学芬,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坐落于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东侧,不动产单元号532924101105GB00095F00010001,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共有宗地面积1441.82㎡/房屋建筑面积13851.4㎡。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7年3月19日起2057年3月19日止。权利其他状况:独用土地面积:1441.82㎡;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0.00㎡;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专有建筑面积:13851.40㎡;分摊建筑面积:0.00㎡;房屋总层数:12层;所在层数:第1-12层;房屋竣工时间:2015年06月26日。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房地产平面图》一层建筑面积1123.65㎡,二至十二层建筑面积12727.75㎡。(2)标的物实际用途为住宅,东西朝向,无物业管理。

四、瑕疵说明: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云(2018)宾川县不动产权证明第0000861号)复印件:证明权利或事项抵押权;权利人(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川县支行,义务人杨永光、张学芬,坐落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东侧,不动产单元号532924101105GB00095F00010001,其他
(1)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18)宾川县不动产权第0000413号,
(2)抵押的方式最高额抵押,
(3)担保债权的数额2700(万元),
(4)抵押期限2018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止,附记此证属于剑川象图志磊农产品种植有限公司贷款抵押。拍卖成交后,须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动产由于使用和保管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财产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不动产部分实际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的,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或对标的权属有疑议,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大理商品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拍卖辅助工作,联系电话:13618801990(微信同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大理商品拍卖中心有限公司统一安排,有意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东侧的不动产查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财产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及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1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海玉支行,账号:9558852515000957294)。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案号(2022)云29执75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大理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3618801990
举报监督电话:0872-2209582淘宝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鹤庆路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1月1日

标的详情


1、区位状况:
(1)位置状况:杨永光、张学芬所属房地产位于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东侧,标的物西临鑫福路,东、南、北邻相邻户。
(2)交通状况:标的物所在区域以城市道路为主,周边有金牛路、鑫福路、景观大道、政通路等,出行方式有出租车、私家车,有城乡交通班车通过并在附近设有站点,交通便捷度较高。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区域内给排水、电、路、通讯、燃气等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购物:天天乐精品生活超市;学校:卓思国际中英文幼儿园、金牛二小;国家机关:宾川县人口计生局;酒店:紫鑫宾馆、佳华酒店、申吉宾馆、祺宏酒店、金汇宾馆等。
(4)环境状况:标的物区域内空气清新,自然环境较好;周边居住的居民素质较好,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区域内有越析广场,周边环境条件较好。整体看来,标的物所处之处在地理位置、繁华程度、道路通达度、交通便捷度、基础设施配套、周边环境等方面的条件良好。
(5)区位状况未来变化趋势:标的物位于宾川县金牛镇,为成熟片区,住宅集中,交通便利,人车流量大,商业、居住氛围浓厚。随着城市的发展,区域基础和公共配套设施不断升级改造,各项生活配套设施日趋完善,环境及区位优势将更加显著。
2、标的物实物状况:(1)土地状况: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基础设施已达“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红线内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场地平整),土地形状规则,场地内地势平坦,地基稳固,无直接影响建筑物安全、场地地基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利用条件良好。(2)建筑物状况:杨永光、张学芬所属房地产位于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东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3851.4㎡;实际用途为住宅;位于楼幢总层数12层的第1-12层,东西朝向,钢筋混凝土结构,标的物建成时间为2015年。整栋建筑物的外墙为外墙漆,标的物室内基本装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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