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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河苑小区10号楼4单元4楼东户房产的拍卖

起拍价:

¥48万

将于12月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平舆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勇:电话1:18539689077电话2:0396-216860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3.3272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9.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高法[2018]190号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平舆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3日10时至2022年12月4日在平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96/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04.ZVjE6f 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帐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委员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帐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的现状未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舆县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2047027438767),并在尾款交纳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平舆县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平舆县东皇大道19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特别声明:拍卖结束五个工作日内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制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房产中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风险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96—216860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96—2168602    18539689077                            平舆县人民法院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竞拍公告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公告标题:平舆县人民法院关于平舆县商业街东段北侧临街商住楼(第二次拍卖)的公告平舆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3日10时至2022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平舆县解放街西段南侧清河苑小区10号楼4单元4楼东户房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平舆县房权证字第20160061号,建筑面积:139.603平方米。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有意竞买者请现场查看拍品,竞拍成功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起拍价:480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房产中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风险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通知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5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舆县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20470274387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特别声明:拍卖结束5个工作日内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   0396-2168602  手机:18539689077
监督电话:0396-5005220。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舆县东皇大道193号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标的详情

位于平舆县解放街西段南侧清河苑小区10号楼4单元4楼东户房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平舆县房权证字第20160061号,建筑面积:139.60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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