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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会展路南侧陈杨新界小区部分房产及地下车位

起拍价:

¥6107.64万

将于11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天龙法拍:手机:1869107073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107.64万

保证金:

¥3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107.64万

单价:

¥67.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0.1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咸阳市会展路南侧陈杨新界小区部分房产及地下车位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陕04执恢85号土地产权证咸国用(2012)第130号标的所有人咸阳凯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2年5月9日标的现状用途住宅、商业土地性质出让是否已腾空/租赁情况部分商业房有租赁落户情况/经营情况部分商业房正在经营,以具体看样为准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拍卖款凭证。标的物介绍住宅1、咸阳市会展路南侧陈杨新界小区13号楼12903室(建筑面积:90.11平方米,用途:住宅,所在楼层:第29层/34层,户型:2室2厅1厨1卫,建成年代:2014年,预售许可证号:咸房预售字第2013017号)2、咸阳市会展路南侧陈杨新界小区14号楼13203室(建筑面积:90.11平方米,用途:住宅,所在楼层:第32层/34层,户型:2室2厅1厨1卫,建成年代:2014年,预售许可证号:咸房预售字第2013017号)共计2套住宅房。商业咸阳市会展路南侧陈杨新界小区(1#楼10109、3#楼10202、1#楼10104、1#楼10208、1#楼10209、11#楼10101、11#楼10104、11#楼10107、11#楼10109、11#楼10112、17#楼10102、17#楼10105、17#楼10108、17#楼10113、4#楼10102、4#楼10103、4#楼10104、4#楼10106、3#楼10102)共计19套商业房。地下车位咸阳市会展路南侧陈杨新界小区地下一层标准车位。(A区:42个,B区:88个,C区:76个,D区:75个,T区:9个)共计290个标准车位。周边配套东至郑国路延伸段,南至西兴高速,西至高速咸阳收费站,北至会展路,交通便捷,学校、银行、商场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基础配套设施较为完全。其他介绍房屋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标的物估值标的物总价61076400元费用总价以实际产生为准税费情况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7日10点至2022年11月28日10点止(延时除外)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0/04)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咸阳市会展路南侧陈杨新界小区部分房产及地下车位(2套住宅房;19套商业房;290个地下车位,共计311套房产及车位,详见标的物调查表。)特别提示:共计311套房产及车位进行整体拍卖,请自行酌定。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2022年11月2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1月2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1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咸阳渭阳西路支行账号:2604022429200009526】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中拍者承担相关办证费用、物业费用、水电费等全部费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9-3357052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869107073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竞拍公告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咸阳市会展路南侧陈杨新界小区部分房产及地下车位的拍卖公告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7日10点至2022年11月28日10点止(延时除外)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0/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咸阳市会展路南侧陈杨新界小区部分房产及地下车位(2套住宅房;19套商业房;290个地下车位,共计311套房产及车位,详见标的物调查表。)特别提示:共计311套房产及车位进行整体拍卖,请自行酌定。评估价:61076400元起拍价:61076400元保证金:3100000元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26日(工作日)。如需预约现场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现场看样+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8691070737作为看样登记。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法院原则上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但法院亦可视情况组织第二次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实名登记,有关信息将会依法严格保密。本院已委托“天龙法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29-33570527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部分商业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竞买结束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咸阳渭阳西路支行账号:2604022429200009526】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29-3357052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869107073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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