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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家花苑】拱墅区方家花苑25幢1单元901室

起拍价:

¥340万

将于11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来拍法服:电话1:400-1571060电话2:0571-8989992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75万

保证金:

¥3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40万

单价:

¥2.9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方家花苑(2010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16.2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房改房”,房改房过户手续复杂,涉及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3.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安置房”,安置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725号.doc拍卖.doc

竞买须知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拍卖须知(第一次)                                                                       (2022)浙0114执725号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1日10时至2022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Ux32VX&user_id=1919425100,法院账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杭州市拱墅区方家花苑25幢1单元901室住宅房地产起拍价:340万元,保证金:3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4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12月9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6232800800016318576),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于2022年12月16日16时前到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联系方式:0571-89899921)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注:缴纳余款形式为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至钱塘区幸福南路1116号综治服务中心一楼法院财务窗口刷卡支付;支付宝转账会迟延到账,请予以知晓。)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拍卖人不负责该问题的答疑。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四、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的手机号码,上述地址确认为送达地址,上述手机号码为电子送达号码,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或号码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0571-8989990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来拍法服,
联系电话:400-1571060, 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竞拍公告

SourceURL:file:///home/qhtf/Desktop/上拍公告、须知/拍卖公告一拍(725号).docx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                                                                                                        (2022)浙0114执725号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1日10时至2022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Ux32VX&user_id=1919425100,法院账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拱墅区方家花苑25幢1单元901室住宅房地产  标的物概况:标的物坐落于杭州市拱墅区方家花苑25幢1单元901室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16.21平方米及相应土地使用权面积7.3平方米),含与标的物房屋不可分割的基本固定装修。不动产权利人:王*萱、陈*,权利性质:划拨/存量房产,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已腾空。该不动产系划拨/存量房产,依据《杭州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若干意见》及《关于杭州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补充通知》,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标准住宅用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安居房)的转让,且受让方(购买方)为自然人的,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缴纳金额及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以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为准。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最终由被执行人依法负担。 2022年1月-12月物业费1813.2元。水费2022年1月-6月905.7元,合计2718.9元。( 可能存在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承受方序号税种税率及计算方法(个人)1契税家庭唯一住房90㎡及以下1%90㎡以上1.5%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及以下1%90㎡以上2%即非家庭唯一住房,也非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3%2印花税免征出让方序号税种税率及计算方法(个人)1增值税及其附加未满五年,转让收入的5.33%;满五年,免征2个人所得税未满五年,转让收入3%或者(转让收入-住房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的20%满五年唯一免征3土地增值税免征4印花税免征  特别提醒:
1、(1)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杭州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17030。(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买受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婚姻、社保(个税)等材料,及时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核查,取得《杭州市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后,至迟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支付剩余价款截止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依法制作过户裁定书,并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住房属地为主城区: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平海路45号)三楼15号窗口,咨询电话: 0571-87017030。住房属地为萧山区: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房产查档窗口, 咨询电话:0571-82768879。住房属地为余杭区: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B区11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86139827。住房属地为富阳区: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二楼C22窗口,咨询电话:0571-63155931。
2、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3、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4、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340万元,保证金:3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其他详情:
(一)标的物财产范围估价范围为王*萱、陈*所属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方家花苑25幢1单元901室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16.21平方米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7.3平方米),含与标的物房屋不可分割的基本固定装修,不含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资产。
(二)标的物区位状况:1.位置状况:
(1)坐落:杭州市拱墅区方家花苑25幢1单元901室;
(2)方位:标的物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坐落于方家花苑,丰潭路与润园街交叉口东南方向;
(3)四至:标的物小区东至安康路,南至水月街,西至丰潭路,北至润园街;
(4)距离:标的物距离拱墅区人民政府约3.8公里,距离杭州站约9.9公里;
(5)楼幢:所在楼幢为方家花苑25幢;
(6)楼层:标的物所在单元证载地上层数18层,地下层数1层,所在层次9层;
(7)朝向:标的物南北朝向。2.交通状况(1)道路状况:标的物所在小区主要通行道路丰潭路、润园街,道路路面状况较好;(2)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区域交通便利,公交37路、91路、93路、1218M路、129路、148路等多条线路和地铁5号线(萍水街站)在附近设有停靠点,或采用其他交通工具出入;(3)交通管制情况:目前丰潭路、润园街双向通行,没有交通管制;(4)停车方便程度:标的物小区内设有停车位,停车方便程度较高;(5)交通通达度:拱墅区道路纵横,交通发达,对内交通:公交、地铁,对外交通:距离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约32.6公里。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1)基础设施:至价值时点,该宗地红线内外基础设施具备“五通”(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并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2)公共服务设施:标的物周边以居住为主,公服配套设施完善,目前有学校(大关小学教育集团(申花校区)、杭州市锦绣中学、杭州市紫金港中学)、医院(杭州孙泰和中医门诊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紫金港院区)、浙江省立同德医院)、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超市(沃尔玛、联华)、新武林商业中心、城西银泰城、印象城(古墩路店)等。4.周围环境状况(1)自然环境:杭州是长江三角洲重要中心城市和中国东南部交通枢纽 。杭州地处长江三角洲南沿和钱塘江流域,地形复杂多样;杭州市西部属浙西丘陵区;东部属浙北平原,地势低平,河网密布,湖泊密布,物产丰富,具有典型的江南水乡特征。杭州处于亚热带季风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杭州有着江、河、湖、山交融的自然环境;(2)人文环境:标的物周边以居住、商业商务为主,区域环境属正在发展阶段,居住氛围较好,人文环境较好;(3)景观:拱墅区有景点中国刀剪剑博物馆、中国京杭大运河博物馆、拱宸桥、香积寺、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武林广场、浙江自然博物馆、西湖文化广场等。
(三)标的物土地实物状况1.面积:与标的物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7.3平方米;2.土地形状:标的物所在小区宗地土地形状较规则;3.地形、地势:根据估价人员实地查勘,标的物宗地内地形地势平坦,地势与周边地块和相邻道路相持平。自然排水状况良好,没有洪水淹没可能;4.土壤、地质:没有迹象表明土壤受过污染;地基地质条件适于建筑,无不良地质现象;5.土地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宗地内达到“五通一平”(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及场地平整,已开发成熟地,其土地上已建成住宅小区,目前处于正常使用中。
(四)标的物建筑实物状况1.建筑规模:杭州市拱墅区方家花苑25幢1单元901室证载建筑面积116.21平方米,分摊面积26.48平方米;2.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3.设备设施:具备水、电、卫设备设施和管线,具备电梯,实地查勘日电梯可正常使用;4.装饰装修:室地面铺设地砖,墙面乳胶漆、墙砖等,顶面乳胶漆,含固定壁柜;厨、卫地面铺设地砖,墙面墙砖,吊顶;5.空间布局、层高:标的物内部格局为按需分隔使用,目前为四室四厨四卫一阳台,正常层高;6.建筑用途、建筑功能:设计用途:住宅,实际用途:住宅;实际建筑功能按住宅功能设计;7.外观:整幢建筑物外墙为石材、涂料饰面,铝合金窗;8.新旧程度:房屋建成年份约为2011年,根据估价人员实地查勘,没有发现不均匀沉降,地面、墙面、门窗保养维护正常,建筑物结构构件完好,管道基本畅通,现状良好,建筑物功能符合使用要求,使用正常,建筑物属于完好房。
(五)标的物权益状况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2-DJZX005-019985,其登记情况如下:不动产坐落:拱墅区方家花苑25幢1单元901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建筑面积(㎡):116.21;土地使用权面积(㎡):7.3;使用期限:——;限制信息:不动产:有查封,无抵押,查封办理中;宗地号:330105010011GB00067;权利人:王*萱、陈*;权证号(证明号):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79669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存量房产;共有情况:共同共有;登记日期:2018年06月26日;权利状态:现状;附记:1、农转居公寓;2、不动产权利为陈*、王*萱(监护人:陈*、王*)共同共有;3、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共有。抵押状况:无。
(六)、价值时点以实地查勘日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为价值时点。【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浙江经纬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经纬[2022]估字第22026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规范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第七条确定。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34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2022年12月7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6232800800016318576(注:缴纳余款形式为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至钱塘区幸福南路1116号综治服务中心一楼法院财务窗口刷卡支付;支付宝转账会迟延到账,请予以知晓。)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国银行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0571-86722296、13757165943。  2、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 ,联系人:张听,  联系方式:0571-85061131、15858178406 。  3、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沈云妹,应雯杰,联系方式:13858001805、18658807707。  4、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联系人:黄兆洪,联系方式:0571-89909059、18969082552。  5、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王宁,15158114401。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400-1571060,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咨询电话: 0571-89899921  
监督电话:0571-8989990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坐落于杭州市拱墅区方家花苑25幢1单元901室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16.21平方米及相应土地使用权面积7.3平方米),含与标的物房屋不可分割的基本固定装修。不动产权利人:王*萱、陈*,权利性质:划拨/存量房产,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已腾空。该不动产系划拨/存量房产,依据《杭州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若干意见》及《关于杭州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补充通知》,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标准住宅用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安居房)的转让,且受让方(购买方)为自然人的,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缴纳金额及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以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上一条:桐庐县县城圆通路47号柯家塆山庄3幢2单元303室主宰房地产及固定装修

下一条:[塘河北村] 拱墅区塘河北村13幢1单元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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