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
2)沪0120执恢165号拍品名称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99弄206号房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王某某拍品现状所有权来源买卖租赁情况无租赁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0月8日拍卖标的无人使用,有钥匙户籍信息据“上海人口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截止2022年9月30日,有户籍登记信息欠费情况截止勘查日2022年9月30日,
1、该标的物业费欠费:现所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口头告知:该标的物业费已缴至2022年12月31日;目前该标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45月/平方米/月;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物业费用详情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于竞买前自行前往标的所属物业查询。
2、该标的电费欠费情况:截止2022年9月30日欠费719.7元。
3、该标的水费欠费情况:截止2022年9月30日无欠费信息。
4、该标的燃气费欠费情况:截止2022年9月30日该标的燃气无欠费信息;目前该标的燃气缴付方式为预充值缴费。备注:上述欠费均不含滞纳金。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的欠费随着时间延长,欠费金额也会相应增加。详细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欠费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 权利限制状况及抵押状况1、权利限制状况登记信息:1、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查封期限:2019-7-19至2025-7-19);限制文件编号:201925245180;2、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委托松江法院送达)轮候查封;(查封期限:2019-7-9至无记载);限制文件编号:201925565815;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查封期限:2019-8-13至无记载);限制文件编号:201925678924;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委托松江法院送达)轮候查封;(查封期限:2019-12-30至无记载);限制文件编号:(2019)沪0120执5597号;
5、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委托松江法院送达)轮候查封;(查封期限:2020-8-4至无记载);限制文件编号:(2020)沪0120民初13443号;
6、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委托松江法院送达)轮候查封;(查封期限:2021-2-19至无记载);限制文件编号:(2021)沪0120财保40号;
7、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委托松江法院送达)轮候查封;(查封期限:2021-10-27至无记载);限制文件编号:(2021)沪0120执7439号;
8、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委托松江法院送达)轮候查封;(查封期限:2022-3-8至无记载);限制文件编号:(2021)沪0120执8312号;
9、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委托松江法院送达)轮候查封;(查封期限:2022-3-8至无记载);限制文件编号:(2021)沪0120执9263号;
10、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委托松江法院送达)轮候查封;(查封期限:2022-8-8至无记载);限制文件编号:(2022)沪0120执4564号; 2、无抵押登记信息。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1、据上海市松江区不动产中心2022年9月29日出具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房屋坐落:松江区龙源路99弄206号;房地产权证号:松2005004218;建筑面积:276.3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幢号:206;部位:全幢;房屋类型:花园住宅;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2004年;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3;权利人:王某某;受理日期:2005年2月25日;核准日期:2005年3月5日。土地状况信息: 土地坐落:松江区龙源路99弄206号;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方松街道6街坊38/3丘;使用期限:2003年1月20日至2073年1月19日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52044.00平方米;使用权面积:0.00平方米;独用面积:0平方米;分摊面积:0平方米。2、四至状况:东至龙源路,南至新松江路,西至河道,北至文翔路。所在小区名为“景怡花苑”。3、交通状况及周围环境:周边公共交通线路有:松江17路、1802路外环、松莘线B线、松莘线、松江13路等公交路线;距离地铁9号线松江新城站直线距离约3公里;周边以商务办公为主,周边学校有松江大学城等;医院有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松江分院等;周边还有松江区人民政府、松江中央公园、广富林文化遗址、佘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区级或者市级市政配套设施;商业配套有零星沿街商铺也有区级大型商业综合体,周边以商业服务和社区便利功能为主,有邮政储蓄银行、肯德基、超市、便利店、邮局、派出所、菜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齐全。4、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如存在违法建筑,买受人需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自行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将该标的恢复至原始合法设计状态且整改通过验收、撤销限制后,方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所涉及的相关手续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2)竞买人资格问题:参与该标的的竞买人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身比对是否符合竞买的主体资格,并自行前往该标的所在地的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咨询、了解参与竞买的主体资格、条件等事项,不要盲目竞买,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经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本院提交,本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款项,需等待法院办理撤销抵押和解封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已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产生纠纷,由买受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解决)。详细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水、电、燃气等欠费情况,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查询。
(4)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装费、设备费、管线费、扩容费、拆修费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支付。如存在法院和辅助机构未知的其他所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
(5)据“上海人口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截止2022年9月30日,该标的有工商登记信息。拍卖成交后,关于该标的的户籍登记、注销、变更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由买受人依合法途径自行解决 。
(6)截止勘查日2022年10月8日拍卖标的无租赁,无人使用,有钥匙,不含室内所有可移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