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梅州拍卖房 > 蕉岭拍卖房 >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19号恒鑫大厦301号房

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19号恒鑫大厦301号房

起拍价:

¥34.5384万

将于10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蕉岭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展唐助拍:电话1:13428310319电话2:400-819909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市场价:

¥61.6757万

保证金:

¥3.453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34.538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1.0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京东网询报告.pdf工商网询报告.pdf阿里网询报告.pdf

变卖须知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2日10时至2023年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被执行人王锐名下的位于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19号恒鑫大厦301号房(建筑面积141.05㎡)[证号:粤房地权证焦房字第200902654号、蕉府国用(2010)第010805号]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房地产、车辆类: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蕉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蕉岭县支行;银行账号:44191101040008869000000174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2)粤1427执488号变卖款]。除向上述指定账户汇款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缴款。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十二、任何人发现拍卖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3-7863617。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执行法官:肖法官0753-7863617;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东山路91号);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展唐助拍 400-819-9090联系人:朱同志13428310319淘宝网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蕉岭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请认真阅读本变卖公告和须知,公告内容中包含标的物瑕疵声明。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可在附件中下载,恶意抬价或随意悔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6日10时至2022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蕉岭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蕉岭县人民法院;支付宝账号:mzjlfybgs@163.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被执行人王锐名下的位于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19号恒鑫大厦301号房(建筑面积141.05㎡)[证号:粤房地权证焦房字第200902654号、蕉府国用(2010)第010805号]。

二、起拍价人民币345384元,竞价幅度3400元,保证金人民币34538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和看样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变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联系人:朱同志;联系电话:13428310319。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竞买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负责有关户口迁移等问题。

七、特别说明: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税、费及土地出让金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及该财产原所有人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电费、水费等)和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办证、过户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支付,应支付的税、费等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查询核实,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法院不负责、不保证变卖财产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2.本标的按现状变卖,因有居住或尚未清退情况,故变卖后存在迟延交付房屋的风险。3.本次变卖标的的面积、房产性质、过户手续等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及室内结构变化产生的风险。变卖标的产权转移、过户和移交产生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本标的物成交后,可能存在二次以上过户,相关手续及税、费、金等由买受人自负。5.本拍变标的物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式以及是否存在欠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情况请自行咨询本变卖标的物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6.竞买人参与竞买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须知,竞买成交即视为对本公告、须知无异议。变卖成交后,房产内一切物品由被执行人及家属自行清理,若未清理,房产在移交买受人时,房产内一切物品视为废弃物。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10日(节假日除外)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竞买人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蕉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蕉岭县支行;银行账号:44191101040008869000000174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2)粤1427执488号变卖款],须在5日内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按执行法官的通知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制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详情请自行查阅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网络询价报告》及其他附件,或拨打本院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展唐助拍 400-819-9090联系人:朱同志13428310319
咨询电话:肖法官0753-7863617
联系地址: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东山路91号) 蕉岭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名称: 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19号恒鑫大厦301号房房屋面积: 141.05平方米所在楼层 :3总楼层: 6朝向:南北通透     是否有电梯:否户型:四房两厅一卫一阳台产权证号: 粤房地权证焦房字第200902654号`、蕉府国用(2010)第010805号规划用途:住宅流转方式:购买房源类型:二手装修程度:简装说明: 被执行人一家三口居住,已经协议清退。

上一条:五华县安流镇青江安都花园B1栋703房

下一条:房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