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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黎明大厦B幢2单元6层2-6-1号房屋

起拍价:

¥34.141184万

将于10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恒通辅拍:电话:400-19981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60.9664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34.14118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7.0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特别提示法院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应当遵守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变卖须知

详情见公告

变卖公告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 告    (202
1)川0191执恢1814号本院定于2022年10月8日10时至2022年12月7日10时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财产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黎明大厦B幢2单元6层2-6-1号房屋变卖价:34.141184万元预缴款:34.141184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财产所在位置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黎明大厦B幢2单元6层2-6-1号不动产登记权证号苍权字第23075号所有权人汪开广、何小燕规划用途住宅土地用途/权利性质/建筑面积(㎡)产权证登记面积137.04平方米,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无现财产占有状况空置法院是否负责腾退是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变卖成交确认书》拍卖对象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通过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对上述财产进行网络询价,上述财产的评估总价为60.9664万元。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买受人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退税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由于被执行人无有效电话,特在此进行公示,公示期满5日,视为已通知。

五、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2年10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科技支行账号:6232813800001424160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标的物咨询电话,待本院查到款项到账后,通知买受人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办区)签订成交确认书。(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尾款缴纳凭证。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一、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诉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看样预约方式:①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 ②点击菜单栏“预约看样” ③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  ④填写信息完成预约  ⑤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⑥此标的预约报名看样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12点)。恒通辅拍标的物
咨询电话:400-199-8188(节假日休息,占线时请换时段拨打)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盛邦街886号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详情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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