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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蓝田庄南区48-53幢27号车库

起拍价:

¥18.325832万

将于10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展唐助拍:电话1:400-8199090电话2:0754-8853662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市场价:

¥32.7247万

保证金:

¥1.832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8.32583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57.2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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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须知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人 民 法 院变卖须知(202
1)粤0511执恢252号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1日10时至2022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6,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对以下均登记在被执行人林喜明、林喜庆名下的房产及车位分别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汕头市蓝田庄南区48-53幢27号车库[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112106号,面积57.23㎡]。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房地产、车辆类: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金园支行,账号:65747492147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0511执恢252号变卖款],并将汇款凭证交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提交方式:
1、将缴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直接交到本院执行局103号房林法官处;
2、将缴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邮寄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汕头市金环路18号,收件人:林法官,联系电话:0754-88561649;
3、将缴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用邮件方式发送到107299924@qq.com上(邮件本院不作回复)]。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次拍卖、变卖收取相关变辅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收费标准如下:序号拟成交金额费率计算公式金额 11万 元以下 (含 1万元 )--50元 2超过 1万 元至 50万元 (含 50万元 )1.5%50+(成交金额 -10000)*1.5%封顶 7400元 3超过 50万 至 200万元 (含 200万元 )1%7400+(成交金额 -500000)*1%封顶22400元 4超过 200万 元至500万 元 (含 500万元 )0.5%22400+(成交金额 -2000000)*0.5%封顶37400元 5 >500万 元0.5%37400+(成交金额 -5000000)*0.5‰単件标的封顶 5万元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54-88560683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汕头市金环南路18号)
网址: http://www.jpcourt.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院网络司法变卖热线电话:0754-88536624展唐助拍服务热线电话:400-819-9090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2年9月5日     温馨提示: 1、看样的时间和集中地点详见《变卖公告》。请您仔细阅读《变卖公告》和《变卖须知》。
2、现场预约看样:展唐助拍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
3、请您确保您的浏览器版本为IE8以上,否则您可能无法浏览标的的视频、具体情况描述等重要信息!
4、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以上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出房产证的房屋,变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6、对于本院委托第三方保管的车辆、设备等动产,保管费用为按天收取,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涉及的搬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请竞买人详细咨询保管方,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知悉及同意上述收费标准。
7、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金园支行,账号:65747492147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0511执恢252号变卖款],并将汇款凭证交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提交方式:1、将缴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直接交到本院执行局606号房林法官处;2、将缴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邮寄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汕头市金环路18号,收件人:林法官,联系电话:0754-88561649;3、将缴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用邮件方式发送到107299924@qq.com上(邮件本院不作回复)],以便本院核查到账情况。咨询方式: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专线(9:00-21:00人工在线):400-822-2870本院司法网拍热线:0754-88536624展唐助拍服务热线电话:400-819-9090官方网站: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http://www.jpcourt.gov.cn/汕头市交警信息服务网:http://www.gdst110.gov.cn/jiaojing.html汕头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stgtj.gov.cn/汕头市地方税务局:http://st.123662.gov.cn/

变卖公告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人 民 法 院变卖公告(202
1)粤0511执恢252号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1日10时至2022年1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6,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以下变卖标的物均登记在被执行人林喜明、林喜庆名下。汕头市蓝田庄南区48-53幢27号车库[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112106号,面积57.23㎡]。起拍价:183258.32元,保证金:18325元,增价幅度:1832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说明:变卖成交后,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房产存在延迟交付的风险,交付时间无法确定。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房地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需缴交的费用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所需的一切税、费、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成交后,房产内一切物品由被执行人及家属自行清理,若未清理,房产在移交买受人时,房产内一切物品视为废弃物。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金园支行,账号:65747492147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0511执恢252号变卖款],并将汇款凭证交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提交方式:
1、将缴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直接交到本院执行局103号房林法官处;
2、将缴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邮寄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汕头市金环路18号,收件人:林法官,联系电话:0754-88561649;
3、将缴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用邮件方式发送到107299924@qq.com上(邮件本院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制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报告(网询号:b7460091c067407aab7e4d8541bb261f)、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报告(网询号:jdbdhouse2022022800191 号)、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报告(阿里拍卖网询2022022800390908号)及其他附件,或拨打本院咨询电话。网络司法变卖热线电话:展唐助拍 400-819-9090  0754-88561640(郑同志)
监督电话:0754-88560683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汕头市金环南路18号)
网址: http://www.jpcourt.gov.cn/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2年9月5日

标的详情

财产名称   汕头市蓝田庄南区48-53幢27 号车库房产面积   57.23M²    户型       1室0厅0卫建筑朝向   东向所在楼层   1层规划用途   80其它全部楼层   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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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汕头市蓝田庄南区48-53幢25号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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