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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库庄街道小程庄瑞贝卡家天下10幢2单元8层804号房产

起拍价:

¥71.8519万

将于10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襄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仲法官:手机:1780374610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4.5317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1.8519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54.8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高法[2018]190号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4日10时至2022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库庄街道小程庄文昌路与紫云大道交叉口瑞贝卡家天下10幢2单元8层804号房产(权证号:20170001859);拍卖物建筑面积:154.82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须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0月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申请执行人应于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证件号码、与淘宝网注册一致的手机号码等,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该项权利。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在2022年11月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河南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户名:襄城县人民法院,帐号:136170011000031380001008978),竞买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及时到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后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成交所产生的营业税、增值税、契税等各项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纳方式:由竞买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稅(费)。买受人自签收或收到邮寄送达的拍卖成交法律文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领取退还税费款项,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顺延15个工作日;若竞买人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测的突发情况,由竞买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但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买受人成功竞买后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7803746102   
监督电话:0374-735601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2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4日10时至2022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库庄街道小程庄文昌路与紫云大道交叉口瑞贝卡家天下10幢2单元8层804号房产(权证号:20170001859);拍卖物建筑面积:154.82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评估价:845317元,起拍价:718519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7000元。注:以上房产是否能办理登记或过户手续,请自行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二、特别提示(以下内容非常重要,请认真阅读):
(一)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权利瑕疵:是否能办理登记或过户请自行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本院对此不做任何形式的承诺、声明。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9月23日起至2022年10月2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条款为重要条款,请有意向参拍的竞买人务必仔细研读):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等担保物权、解除查封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成交所产生的营业税、增值税、契税等各项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纳方式:由竞买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稅(费)。但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保障后无余额或余额不足的,无法退还或无法全额退还的竞买人垫付的税费本院不再退还,由竞买人自行主张:
1、拍卖物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的;
2、抚养家庭成员的唯一住房被拍卖后的租房补贴;
3、评估费、执行费等。买受人自签收或收到邮寄送达的拍卖成交法律文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领取退还税费款项,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顺延15个工作日;若竞买人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测的突发情况,由竞买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但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请有意的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务必前往税务机关调查清楚税费事宜(税务机关热线电话12366,请在号码前加拨拍卖物所在地区号)。竞买人一经出价,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次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以及标的调查情况表所有事项。买受人成功竞买后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各地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土地部门政策略有不同,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了解拍品权证信息和其他信息,并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需延迟办理过户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出价后又以房屋瑕疵或过户瑕疵逾期不缴纳尾款或拒不缴纳尾款的,保证金予以扣除。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所拍房屋有人居住或使用的,腾房期限因案情不同,所需时长不同,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的突发事件造成腾房不能的,本院不承担责任。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2年10月2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1月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河南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户名:襄城县人民法院,帐号:1361700110000313800010089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咨询电话:17803746102    
监督电话:0374-7356010(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请直接与法院联系)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2022年9月22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房产)(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评估报告)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rar

上一条:许昌市襄城县七八路与百河大道交叉口亿合佳苑一期11号楼1单元102室的房产(该房产未办理房产证,具体能否办证、过户需竞买人自己到相关部门查询,过户风险买受人自己承担)

下一条:位于许昌市襄城县库庄街道小程庄文昌路北阿里山路东侧欧洲印象18幢2单元11层1103、12层1203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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