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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公寓】(破)上海市场中路2600弄1号201室住宅房产

起拍价:

¥394.38万

将于10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楼律师:手机:1361575675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94.38万

保证金:

¥7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94.38万

单价:

¥4.2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明珠公寓(1996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93.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绍兴业评[2021]108号(上海市场中路2600弄1号的9套住宅房产).pdf关于变更评估基准日的说明.pdf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定于2022年10月8日10时至2022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对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场中路2600弄1号201室住宅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9月20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及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78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7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在付清淘宝网规定的软件服务费后,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标的通过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的,买受人即应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按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收取,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详细规则,请竞买人自行点击查阅: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cus_help?path=zc-helpcenter03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及特别提醒。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特别提醒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或未查阅政府文件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二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2004524752000011,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并在缴清拍卖成交价余款及付清淘宝网规定的软件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35号元城大厦20楼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等材料,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管理人在形式审查确认后依法申请法院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并于拍卖标的具备交付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到期)后三个月内根据破产管理人通知办理拍卖标的的交付手续(拍卖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法律关系,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纳入本案破产人的财产范围),并可重新委托拍卖,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纳入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范围;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差价及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再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及淘宝网规定的软件服务费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活动中发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对拍卖标的物涉及的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排污等欠费及污染治理费、其他费用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处理,资产所有人不承担上述费用与责任,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物业、水、电、排污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5-8250906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破产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13615756757(管理人工作人员楼律师)。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定于2022年10月8日10时至2022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对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场中路2600弄1号201室住宅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场中路2600弄1号201室住宅房产,房屋所有权人: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场中路2600弄1号201室,房地产证号为沪房地闸字(2010)第018980号,建筑面积93.90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15层,建筑类型公寓,竣工日期1995年;土地宗地(丘)总面积为406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宗地号为闸北区彭浦镇340街坊32丘。具体房屋面积及建造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上述房产位于上海市晋安区彭浦镇,紧邻场中路,西至三泉路,东至共和新路,周边有海运小区、绿泉家苑、幸福第一公寓等住宅房产,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室内装修一般。上述拍卖标的明细详见绍兴业评【2021】10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关于该部分资产的评估。上述拍卖标的评估价值为:叁佰玖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3,943,800.00)。上述拍卖标的的起拍价为:叁佰玖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3,943,800.00),保证金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增加幅度39,0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基于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及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实际登记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考虑本次拍卖标的可能隐含的瑕疵风险,并经认真调查了解且在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竞买的决定,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房屋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四至界限及土地使用权实际面积以拍卖成交后权属过户时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房屋及附属资产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以及附属资产的建筑面积以拍卖成交后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如在权属过户时或拍卖标的移交时存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或附属资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房屋现状与现有权证不一致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无房屋所有权证部分或存在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和自担风险、自负费用。
2、本次所拍标的的实际名称、品质、数量、面积、质量、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均以现场实物及实际登记为准,管理人将依照绍兴业评【2021】10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记载的内容实施交付,评估报告记载与现场实物或实际登记可能存在差异,如有不符,不影响竞买成交关系和成交价格,管理人不作补偿或赔偿。买受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交付标的物的状况予以确认,交付中不再进行检验。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实际名称、品质、数量、面积、质量、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
3、拍卖标的相邻关系,由买受人与相邻方自行处理。
4、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5、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关于经营所需要的前置立项、行政许可、水电立户(或过户)等事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迟延过户或不能过户的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20日前与破产管理人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在付清淘宝网规定的软件服务费后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并于成交后2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2004524752000011,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巨大,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监督电话:0575-82509067。
咨询电话:13615756757(管理人工作人员楼律师)。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435号元城大厦20楼。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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