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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书院路17号1栋1单元121号房产及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

¥15.8784万

将于9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龙女士:手机:1517322584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4.81万

保证金:

¥3.17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15.878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4.1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拍卖裁定(上传).docx2022-2080报告-已审.pdf

变卖须知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0日10时开始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32/03)上进行为期60天的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标的物名称: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书院路17号1栋1单元121号房﹝产权证号:2014016868﹞及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变卖房产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变卖人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的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九、竞买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为15.8784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并在余款缴纳后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签署《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湘潭板塘支行,账号:8817242300098761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法院将过户执行裁定书、协执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送达至有关财产管理部门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管理机构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缓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86027辅助服务指定机构-湖南省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标的物
咨询电话:15173225840龙女士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8602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变卖公告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0日10时开始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法院账户名: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2/03 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为期60天的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介绍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书院路17号1栋1单元121号房﹝产权证号:2014016868﹞及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上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6层,建筑面积有产权证面积:64.1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上述资产按现有实物状况条件下房地产评估价:24.81万元,变卖价:15.8784万元,保证金:3.175万元,增价幅度:1 000元(以及其整数倍);特别说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之规定,通知了本案的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本案司法辅助服务指定机构仅为湖南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后附联系方式),除该机构外本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其他机构声称受法院委托中介本次司法拍卖的行为均为诈骗,请广大意向买受人切勿轻信。本公告系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法律文书,未经本院书面许可,任何个人和单位、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竞买须知。未经本院书面许可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特别说明:
1、该标的土地性质为“划拨”,暂无法办理过户,但不影响买受人使用;
2、该标的经现场勘验,户型为平层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室内有装修,暂未腾房,有租赁;
3、该标的房产信息均摘自湖南恒业腾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湘恒业腾飞(2022)房评第2080号”评估报告,竞买人可在附件处查看该报告; 4、标的物内所有可移动设施、设备等均不在此次拍卖标的范围内;
5、标的物具体情况请实地看样咨询了解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变卖价全款能够在变卖程序结束前到账,变卖价全款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变卖价全款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变卖价全款交纳手续,导致淘宝未能及时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变卖价全款,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价全款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变卖价全款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变卖价全款。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变卖价全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8月26日起至2022年9月9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5173225840龙女士)。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法院将过户执行裁定书、协执执行通知书、变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送达至有关财产管理部门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管理机构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缓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成交后及时(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 名: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湘潭板塘支行,账  号:8817242300098761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物名称: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书院路17号1栋1单元121号房﹝产权证号:2014016868﹞及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保证金:3.175万元。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悔拍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86027司法辅助服务指定机构-湖南省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5173225840龙女士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
网址: http://sf.taobao.com/0732/03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中路8号山水荷苑6号楼3单元0103001号房产所有权及其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

下一条: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电工路1号华雅花园二期C13栋2单元0902001号房产所有权及其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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