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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陆城城河大道103号商铺

起拍价:

¥20.995万

将于8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宜都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闫:手机:1827225954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2.1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0.995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48.9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向才喜、胡宗平-宜都市人民法院-正式报告.pdf

竞买须知

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关于宜都市陆城城河大道103号商铺的竞买须知(2拍) 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8月28日10时至2022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都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7/15,户名: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一拍已经流拍)。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标的,至公告之日尚无优先购买权人向本院提出购买申请。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并经法院审查确认其资格。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宜都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宜都市人民法院;帐号:955885 1807 0005 9988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行号102526107200),并在缴清款项后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宜都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宜都市陆城街办杨守敬大道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买受人竞价时应充分考虑此条款,并到相关部门咨询有关费用收取问题。买受人一旦竞价,表明接受该条款。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7-4835311  宜都市人民法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272259544(闫)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宜都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竞拍公告

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关于宜都市陆城城河大道103号商铺的拍卖公告(二拍) 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将在宜都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7/15,户名: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进行下列公开拍卖活动:2022年8月28日10时至2022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第二次拍卖竞价会(一拍已流拍)。现将二拍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宜都市陆城城河大道103号商铺,不动产证号:鄂(2018)宜都市不动产权第0006856号。建筑面积48.96平米,土地面积25.01平米,规划和登记用途均为商住。详情见本拍卖事宜上传的评估报告。 评估总价:221000元,  二拍起拍价:209950元;竞价加价幅度:2000元;  保证金:20000元。 标的物瑕疵及权利负担等特别提示:
1、本财产位于宜都市陆城城河大道103号,系临街面房屋,在宜都市移民局斜对面。
2、本财产为二层私房,有单独的不动产权证,一楼为商铺,二楼为住房。
3、本拍卖仅限于该不动产,不包括室内家具、电器、商品、衣物被褥等其他物品。
4、拍卖财产均以现状拍卖,执行法院、相关当事人、拍卖中介机构不承担质量瑕疵。
5、拍卖公告所述评估价、起拍价、加价幅度、保证金不含拍卖成功之后的交易税费。若拍卖成功,以实物现状交付,产权转移等税费按照国家规定负担(单位:人民币)。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宜都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多人合买也需办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登记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宜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购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联系电话:18272259544(闫先生)。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卖财产品质,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可在本拍卖条目下或者到本院查看评估报告,未看样或未查看评估报告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标的物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拍卖标的转移后,其相应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应及时联系法院获取不动产转移的法律文书。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人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将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告知了当事人。 

十二、拍卖竞价前,买受人应在其支付宝账号内留足2万元资金,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已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折抵价款,剩余款项应于拍卖结束后五日内缴入宜都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宜都市人民法院,帐号:955885 1807 0005 9988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行号10252610720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恶意竞买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案件信息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编号:诉讼案号宜都市人民法院(2020)鄂0581民初21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21)鄂0581执400号、(2022)鄂0581执恢22号。本案已依法向申请执行人送达《网络拍卖通知书》,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联系方式,在拍卖标的物上张贴公告送达。其他相关权利人,则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
监督电话:0717-4835311  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272259544(闫)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本院地址:湖北省宜都市陆城街办杨守敬大道10号本院
网址:http://www.ydsfy.hbfy.gov.cn/ 详细信息可在“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7/15,户名: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上查询。   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位于宜都市陆城城河大道103号商铺,不动产证号:鄂(2018)宜都市不动产权第0006856号。建筑面积48.96平米,土地面积25.01平米,规划和登记用途均为商住。详情见本拍卖事宜上传的评估报告。 评估总价:221000元,   二拍起拍价:209950元;竞价加价幅度:2000元;  保证金:20000元。 标的物瑕疵及权利负担等特别提示:
1、本财产位于宜都市陆城城河大道103号,系临街面房屋,在宜都市移民局斜对面。
2、本财产为二层私房,有单独的不动产权证,一楼为商铺,二楼为住房。
3、本拍卖仅限于该不动产,不包括室内家具、电器、商品、衣物被褥等物品。
4、拍卖财产均以现状拍卖,执行法院、相关当事人、拍卖中介机构不承担质量瑕疵。
5、拍卖公告所述评估价、起拍价、加价幅度、保证金不含拍卖成功之后的交易税费。若拍卖成功,以实物现状交付,产权转移等税费按照国家规定负担(单位:人民币)。

上一条:位于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樟村坪居委会的一处房产

下一条:宜都市陆城解放社区农民公寓14号楼3-302号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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