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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晓峰阁1238房

起拍价:

¥308.3514万

将于9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定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林法官:电话:0898-6383376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08.3514万

保证金:

¥308.351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08.3514万

单价:

¥1.4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22.5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正理房(估)字第H0001号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定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0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定安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定安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https://sf.taobao.com/0898/22),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2年9月9日前向定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定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对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也提供电话咨询及现场看样的形式对拍卖标的物进行详见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余款后(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缴款凭证)到定安县人民法院(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签署时间由法院通知)。

九、拍卖成交后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网拍规定第三十条,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出让人(被执行人)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缴纳完成后持相关票据至本院申请退付。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权。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监督电话:审务办 0898-638227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98-63833765林法官(预约电话)。法院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898-6382589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定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8月9日

竞拍公告

定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0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定安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定安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https://sf.taobao.com/0898/2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晓峰阁1238房(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102488号)。起拍价为:3083514元,保证金:308351.4元,增价幅度154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8月11日起至2022年9月9日止(除节假日休息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2年9月9日9:30--10:30时在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晓峰阁组织看样(有意向者请提前1个工作日电话预约,如无人预约,则本院视为无人看样,将不会安排看样工作)。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2、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海南省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竞买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加竞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应当具备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本院将对买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对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买受人,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且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请竞买人注意风险。
3、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公告描述不一致的风险及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网拍规定第三十条,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出让人(被执行人)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缴纳完成后持相关票据至本院申请退付。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权。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拍卖成交后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余款后(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缴款凭证)到定安县人民法院(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签署时间由法院通知)。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定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1396459000539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琼9021执恢114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支付宝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法院监督电话:审务办0898-638227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98-63833765林法官(预约电话)法院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898-6382589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定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8月9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89号汇隆广场三单元3-2001房

下一条:海口市龙昆北路国贸中心国贸大院3幢第6层607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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