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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重庆星圳房地产公司所有的位于【颐美.香庭】小区负1层停车用房

起拍价:

¥495.777472万

将于8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廖老师:手机:1300832533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774.6523万

保证金:

¥5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95.777472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2625.9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房屋大证-香庭车库.zip附件2:资产评估报告书(星圳).pdf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星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2年8月28日10时至2022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上(委托单位:重庆星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破产财产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交付完毕拍卖成交款、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和拍卖服务费用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处置。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破产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破产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

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办理过户和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相关户名变更手续,所需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管理人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自助预约: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400-8336773廖老师13008325330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2368893523  重庆星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2年8月18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重庆星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2年8月28日10时至2022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委托单位:重庆星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破产财产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管理人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处分星圳房地产有限公司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房屋现状、权利瑕疵、购买资格、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星圳房地产公司、管理人及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交付腾空风险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瑕疵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重庆星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龙泉路86号“颐美.香庭”小区负1层停车用房
(一)标的物详情:标的物坐落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龙泉路86号负1层停车用房,所在物业为“颐美.香庭”,房屋产权证证载信息如下:房地产权证号为105房地产2007字第16558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房屋用途:车库,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土地使用权面积112.63m2,,共有使用权面积1797.90m2,,房屋建筑面积2625.94m2,,套内建筑面积2384.62m2,,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5-5。起拍价:4,957,774.72元,市场价值:7,746,523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标的物的现状:标的物部分车位存在被第三方非法占用的情况。
(三)标的物的瑕疵:标的物存在以下提及和未提及的瑕疵,相关瑕疵由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了解,查验、评估风险。
1、本次处置的标的物是以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拍卖若成交,买受人按照标的物财产的权利现状取得标的物财产,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权利瑕疵、质量瑕疵、拍卖信息与房屋现状不一致、腾空交付、税费承担、发票开具、过户不能等风险,买受人充分知悉该风险,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2、本次拍卖附件信息仅供参考,该标的物拍卖成交以实物现状和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最终信息为准。标的物实际情况若与本次破产财产处置文件中载明的信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标的物有非法占用情况,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与占用人协商关于腾退事宜。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解决并承担非法占用的相应风险责任。
4、标的物内部结构若存在改动的情况,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标的物室内结构发生变化产生的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核实、解决并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5、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对车库的出租和出售须按商品房配套车位出租和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提请竞买人注意:请在拍卖开始前自行核实拍卖标的区域、标的具体面积、标的办证、占用等有关使用的所有情况。拍卖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照标的物现状移交标的。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于开拍前5日到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颐美.香庭”小区业主购买需求,最终的优先购买权人以“颐美.香庭”小区业主向管理人递交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申请为准。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标的竞拍开始前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看样管理人已委托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在破产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公告期间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接受咨询,有意者与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咨询看样请拨打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电话:400-833-6773,廖老师13008325330。重要提醒:为避免拍卖成交后出现无法解决的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该项目的情况、现状和瑕疵,并务必亲自实地看样,然后再参加竞拍。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以及周边现状的知晓和认可,相关责任自负。

六、拍卖延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破产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本次破产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破产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八、保证金的约定、成交手续办理及费用支付1.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时若有问题可咨询淘宝网拍客服热线:400-822-2870),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入拍卖人账户作为首付款,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2.保证金:竞买人通过线上报名,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3.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及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
(2)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3)竞拍成功后不履约、违约,有提出附加条件的;
(4)不及时进行成交手续办理及支付拍卖余款和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以下费用及办理以下手续:(1)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重庆星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建设银行彩云湖分理处;账号:5005 0103 7300 0000 0214)。(2)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支付拍卖服务费,拍卖服务费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按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中的第一条支付标准(200万以下,按0.8%进行收取;超过200万(含200万)按0.3%进行收取)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浦发上清寺支行;账号:83140078801900000055)。(3)竞价成功,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淘宝平台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淘宝平台发布为准,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交付完毕拍卖成交款、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或拍卖服务费用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交付的,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处置。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损失。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应继续赔偿损失。

九、标的物交付、过户、税费、欠费的办理和承担
1、管理人负责交付标的物,在买受人全额支付完拍卖成交款项和按规定支付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以及拍卖佣金等费用后,管理人以标的物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拍卖公告中涉及的标的物相关情况介绍仅供参考,最终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2、本次拍卖最后成交价款不包含标的交割、过户(登记)时所发生的有关税金、大修基金及一切费用;竞买成功后,标的物的相关过户手续以及税、费的缴纳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办理过户所需产生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但卖方的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纳,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等部门后谨慎竞买,拍卖人对税费问题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大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负担。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向买受人出具《竞价结果确认书》,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管理人将持有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相关资料、物品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

十、特别提醒
1、关于拍卖时应注意的问题及瑕疵情况:
(1)郑重声明: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带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进行拍卖,并以现状为准进行交付,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该标的情况、现状和瑕疵,然后再参加竞拍。未标明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本次竞买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包括不限于评估报告、照片、视频及数据等)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重庆星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星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和拍卖公司不能保证该标的不存在其它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各种欠税、欠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法院、管理人和拍卖公司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3)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已由管理人通知,未接到通知的,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4)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5)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补缴的规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及排污等欠费和标的物自身可能隐含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不缴纳费用造成标的物权证无法变更、过户或其他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罚款、违约金、滞纳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2、因标的为破产财产性质,标的成交后,管理人无法提供发票。
3、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日向管理人进行确认。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管理人可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及拍卖机构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竞价规则、尾款支付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6、如无特别说明,本《竞买公告》中的“日”为自然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自助预约: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400-8336773 廖老师13008325330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2368893523 重庆星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8月18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坐落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龙泉路86号负1层停车用房,所在物业为“颐美.香庭”,房屋产权证证载信息如下:房地产权证号为105房地产2007字第16558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房屋用途:车库,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土地使用权面积112.63m2,,共有使用权面积1797.90m2,,房屋建筑面积2625.94m2,,套内建筑面积2384.62m2,,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5-5。

上一条:(破)重庆星圳房地产公司所有位于【颐美名阁】小区负1、2层停车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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