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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团结路南侧,不动产单元号533421101205GB09752F00010001房产

起拍价:

¥240万

将于9月19日14: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洱源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警官:电话:0872-512284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40.1669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40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386.9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标的物坐落及区位状况拍卖对象位于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团结路(现达娃路)南侧,估价对象为南北朝向,四至为:北至团结路(现达娃路),南至山,东至杨冬花,西至赵平才。与县城一级医院、学校、商业中心等重要设施距离在1500m以内,周边有建塘古镇、香格里拉火车站(在建)、北门社区及银行、电信等,交通便利,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2、标的物权益情况
(1)不动产权状况:拍卖对象使用土地面积合计235.8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共386.94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201.28平方米,估价对象房前空地为集体土地(宅基地),面积34.56平方米。具体为:A.《不动产权证》登记范围内权益状况《不动产权证》证号:云(2021)香格里拉市不动产权第0022634号不动产权利人:马标坐落: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团结路(现达娃路)南侧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2007年12月17日至2077年12月16日止面积:宗地面积201.2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共有386.94平方米权利其他状况:独用土地面积201.28平方米;共有土地面积201.28平方米;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86.94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1-3层。B.集体土地权益状况《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集用(2005)字第19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者:马标土地所有者:北门社区前进队用途:宅基地终止日期:长期性面积:6分(0.6亩)经估价人员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双方当事人现场查勘确认,估价对象房前空地包括该宗集体土地内的部分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房屋共用墙,西至房屋西山墙,南至房屋北墙外墙,北至达娃路,东西长11.52米,南北宽3米,估价对象使用的集体土地面积为34.56平方米。
(3)他项权利: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用使用情况:根据被执行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拍卖对象已被出租给陈福林使用,出租期限自2021年5月6日至2029年11月5日,租金总额为人民币473684元。3.标的物实物状况(1)房屋室内外装修等状况为:外墙:刷墙漆室内装饰情况为:一层:层高4.92米(净尺寸),用途2间商铺,1间通道,三间房屋内部装修相同,具体为:门为卷帘门,地面为水泥砂浆面层,内墙为砂浆找平,顶棚未粉刷;二层:层高3.5米(净尺寸)地面为水泥砂浆面层,内墙为砂浆找平,顶棚未粉刷,门未安装,卫生设施未安装,铝合金窗。三层:层高2.97米(净尺寸)地面为水泥砂浆面层,内墙为砂浆找平,顶棚未粉刷,门未安装,卫生设施未安装,铝合金窗。
(2)附属设施及其他:第二层加建玻璃顶房屋,面积18平方米,未办理登记证。第三层加建玻璃顶房屋,面积37.55平方米,未办理登记证。第四层加建玻璃顶房屋,面积18.37平方米,未办理登记证。房屋水电未入户,地暖未通。

竞买须知

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团结路南侧,不动产单元号533421101205GB09752F00010001房产的竞买须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9月19日14时至2022年9月20日14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2/12,户名: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瑕疵说明:该标的物已被出租给陈福林使用,出租期限自2021年5月6日至2029年11月5日,租金总额为人民币473684元。该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移交,标的物转让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该标的物存在的已经发现的及未发现的瑕疵均由买受人承担,实际情况以买受人实地确认为准。。  起拍价:240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
1、一般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网络司法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特殊竞买人条件: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有特别限制的。竞买人务必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了解咨询,如因条件不符,导致竞买人竞得标的物不能过户的,责自负。

六、优先购买任权人参加竞买的,需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网拍系统将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内:200000元作为拍卖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24小时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9月2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洱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相似洱源县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3347067300961),并在2022年9月27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洱源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物。

十二、请谨慎参拍,悔拍需担责。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之规定,保证金不足补齐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补交,原买受人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十

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2-512643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看样安排
联系电话:0872-5122846(陈警官)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洱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竞拍公告

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团结路南侧,不动产单元号533421101205GB09752F00010001房产的竞买公告 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9日14时至2022年9月20日14时(延时的除外)在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2/12,户名:洱源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案号:(2021)云2930执724号

一、拍卖标的情况:
1、标的物坐落及区位状况拍卖对象位于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团结路(现达娃路)南侧,估价对象为南北朝向,四至为:北至团结路(现达娃路),南至山,东至杨冬花,西至赵平才。与县城一级医院、学校、商业中心等重要设施距离在1500m以内,周边有建塘古镇、香格里拉火车站(在建)、北门社区及银行、电信等,交通便利,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2、标的物权益情况
(1)不动产权状况:拍卖对象使用土地面积合计235.8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共386.94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201.28平方米,估价对象房前空地为集体土地(宅基地),面积34.56平方米。具体为:A.《不动产权证》登记范围内权益状况《不动产权证》证号:云(2021)香格里拉市不动产权第0022634号不动产权利人:马标坐落: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团结路(现达娃路)南侧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2007年12月17日至2077年12月16日止面积:宗地面积201.2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共有386.94平方米权利其他状况:独用土地面积201.28平方米;共有土地面积201.28平方米;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86.94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1-3层。B.集体土地权益状况《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集用(2005)字第19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者:马标土地所有者:北门社区前进队用途:宅基地终止日期:长期性面积:6分(0.6亩)经估价人员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双方当事人现场查勘确认,估价对象房前空地包括该宗集体土地内的部分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房屋共用墙,西至房屋西山墙,南至房屋北墙外墙,北至达娃路,东西长11.52米,南北宽3米,估价对象使用的集体土地面积为34.56平方米。
(3)他项权利: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用使用情况:根据被执行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拍卖对象已被出租给陈福林使用,出租期限自2021年5月6日至2029年11月5日,租金总额为人民币473684元。3.标的物实物状况(1)房屋室内外装修等状况为:外墙:刷墙漆室内装饰情况为:一层:层高4.92米(净尺寸),用途2间商铺,1间通道,三间房屋内部装修相同,具体为:门为卷帘门,地面为水泥砂浆面层,内墙为砂浆找平,顶棚未粉刷;二层:层高3.5米(净尺寸)地面为水泥砂浆面层,内墙为砂浆找平,顶棚未粉刷,门未安装,卫生设施未安装,铝合金窗。三层:层高2.97米(净尺寸)地面为水泥砂浆面层,内墙为砂浆找平,顶棚未粉刷,门未安装,卫生设施未安装,铝合金窗。
(2)附属设施及其他:第二层加建玻璃顶房屋,面积18平方米,未办理登记证。第三层加建玻璃顶房屋,面积37.55平方米,未办理登记证。第四层加建玻璃顶房屋,面积18.37平方米,未办理登记证。房屋水电未入户,地暖未通。4.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说明该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陈福林,因无法联系,在本拍卖公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1日,公示期满视为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9月14日之前到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以上标的物采取整体拍卖方式处置,起拍价:¥2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保证金: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瑕疵说明:该标的以现状拍卖移交,标的物转让产生的所有费用、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该标的物存在的已经发现的及未发现的瑕疵均由买受人承担,实际情况以买受人实地确认为准。拍卖提醒: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872-5122143。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自2022年8月17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事先与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看样时间暂定在2022年9月8日下午2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9月27日前缴纳(到账为准),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纳方式: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洱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洱源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3347067300961)。填写交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1)云2930执724号支付宝网上付款。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
监督电话:0872-5122846咨询看样安排
联系电话:0872-5122846(陈警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洱源县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2/12)”、“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洱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标的详情


1、标的物坐落及区位状况拍卖对象位于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团结路(现达娃路)南侧,估价对象为南北朝向,四至为:北至团结路(现达娃路),南至山,东至杨冬花,西至赵平才。与县城一级医院、学校、商业中心等重要设施距离在1500m以内,周边有建塘古镇、香格里拉火车站(在建)、北门社区及银行、电信等,交通便利,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2、标的物权益情况
(1)不动产权状况:拍卖对象使用土地面积合计235.8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共386.94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201.28平方米,估价对象房前空地为集体土地(宅基地),面积34.56平方米。具体为:A.《不动产权证》登记范围内权益状况《不动产权证》证号:云(2021)香格里拉市不动产权第0022634号不动产权利人:马标坐落: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团结路(现达娃路)南侧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2007年12月17日至2077年12月16日止面积:宗地面积201.2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共有386.94平方米权利其他状况:独用土地面积201.28平方米;共有土地面积201.28平方米;登记房屋建筑面积:386.94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1-3层。B.集体土地权益状况《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集用(2005)字第19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者:马标土地所有者:北门社区前进队用途:宅基地终止日期:长期性面积:6分(0.6亩)经估价人员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双方当事人现场查勘确认,估价对象房前空地包括该宗集体土地内的部分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房屋共用墙,西至房屋西山墙,南至房屋北墙外墙,北至达娃路,东西长11.52米,南北宽3米,估价对象使用的集体土地面积为34.56平方米。
(3)他项权利: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用使用情况:根据被执行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拍卖对象已被出租给陈福林使用,出租期限自2021年5月6日至2029年11月5日,租金总额为人民币473684元。3.标的物实物状况(1)房屋室内外装修等状况为:外墙:刷墙漆室内装饰情况为:一层:层高4.92米(净尺寸),用途2间商铺,1间通道,三间房屋内部装修相同,具体为:门为卷帘门,地面为水泥砂浆面层,内墙为砂浆找平,顶棚未粉刷;二层:层高3.5米(净尺寸)地面为水泥砂浆面层,内墙为砂浆找平,顶棚未粉刷,门未安装,卫生设施未安装,铝合金窗。三层:层高2.97米(净尺寸)地面为水泥砂浆面层,内墙为砂浆找平,顶棚未粉刷,门未安装,卫生设施未安装,铝合金窗。
(2)附属设施及其他:第二层加建玻璃顶房屋,面积18平方米,未办理登记证。第三层加建玻璃顶房屋,面积37.55平方米,未办理登记证。第四层加建玻璃顶房屋,面积18.37平方米,未办理登记证。房屋水电未入户,地暖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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