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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夏小林位于四川省仁寿县世纪春天二期的住房

起拍价:

¥70.55万

将于8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达孜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旦法官:电话:0891-614302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05.8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0.55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9.0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北京建亚(藏)评报字[2022]第0401号结果报告418已修改.pdf

竞买须知

达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4日10时至2022年8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达孜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夏小林所有的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平安大道768号世纪春天二期3幢1单元11层2号房产。该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仁国用(2013)第3371号。该房产建筑面积149.01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起拍价:705500元,保证金:7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本院在整个拍卖期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承办人联系。联系电话:0891-6143025 。注意:因房产在异地,本院无法协助现场看样,需现场看样的,请自行前往。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
(一)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能否办理过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九、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8月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法院-执行专用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孜区支行,账号:2587000104000289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 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四、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案号:(2021)藏0104执恢12号标的相关情况描述由北京建亚(藏)评报字【2022】第0401号评估报告和当地房管部门备案材料支持。标的物详情咨询:0891-6143025本院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镇江路

竞拍公告

达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4日10时至2022年8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达孜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夏小林所有的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平安大道768号世纪春天二期3幢1单元11层2号房产。该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仁国用(2013)第3371号。该房产建筑面积149.01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起拍价:705500元,保证金:7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本院在整个拍卖期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承办人联系。联系电话:0891-6143025 。注意:因房产在异地,本院无法协助现场看样,需现场看样的,请自行前往。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
(一)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能否办理过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九、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8月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法院-执行专用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孜区支行,账号:2587000104000289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 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四、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案号:(2021)藏0104执恢12号标的相关情况描述由北京建亚(藏)评报字【2022】第0401号评估报告和当地房管部门备案材料支持。标的物详情咨询:0891-6143025本院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镇江路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

标的详情

被执行人夏小林所有的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平安大道768号世纪春天二期3幢1单元11层2号房产。该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仁国用(2013)第3371号。该房产建筑面积149.01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

上一条:四川省仁寿县文林镇广播街二段8号东方欧城7幢1单元17层4号房产

下一条: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新城路617号(中铁.颐禾公馆B区)30幢-1至3楼2号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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